通告说,在本组织展开一系列就中国大陆发生的对法轮功迫害罪行的调查过程中,有大量证据显示,中国辽宁省大连市是中国大陆法轮功遭受迫害较严重的城市之一。截至2004年3月,确认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达21名(指迫害事实经过、被迫害人及凶手已经被确认的案例,大量尚未完全核实清楚的案例未包括在内)。该省参与迫害人员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手段残酷,情节极其严重。根据 “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 的追查原则,对在迫害罪行中涉嫌负有主要责任、犯有严重罪行的人员进行追查,下列人员作为第一批被追查对象:
孙春兰(大连市委书记、辽宁省委副书记):2002年7月26日在大连市九届四次全会上要求镇压法轮功,2002年10月31日在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上讲话要求镇压法轮功。2002年12月25日在大连市九届五次、2003年12月28日在大连市九届七次全会上要求镇压法轮功。
夏德仁(大连市市长):2004年2月9日在大连市第十三届第二次会议上支持镇压法轮功。夏德仁因滥施酷刑及反人类罪行,2002年2月7日在美国被起诉,2003年6月法庭已宣判其罪行成立。
王会全(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原监察局书记):自2001年来,打压党员、干部中的法轮功学员。2003年7月3日,召开工作会议指挥镇压法轮功。2003年7月11日,参与镇压法轮功表彰大会并发表谈话,2004年2月,以成立“xx协会”为名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严密监控。
孙广田(现大连市副市长、前公安局局长):于2000年担任公安局长任内,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监控镇压,2000年11月电话会议上部署扣押法轮功出版物。2003年7月3日在其担任副市长任内,与市委副书记王会全召开工作会议部署镇压法轮功,2003年7月11日参与镇压法轮功表彰大会,2004年2月,任镇压法轮功的所谓“关爱协会” 名誉会长,该协会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严密的监控。
刘长德(副市长、市人大副主任) :2002年9月8日,于维护稳定工作会议中讲话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镇压法轮功。2002年12月3日,通报2002年大连市镇压法轮功的所谓“成绩” 。
林树良(党组副书记、公安局副局长):于2001年大连市政府工作重点上,报告负责镇压法轮功的所谓“成绩”。
魏小鹏(大连市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于2002年10月15日,主办污蔑法轮功影片展。自2001年任市委宣传部部长任内,市委宣传部举办展览,组织评剧、话剧演出污蔑法轮功,为迫害推波助澜。
王金亭(司法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03年7月14日,召开监管安全工作会议,指挥市监狱、劳动教养院、强制戒毒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严密监控及洗脑转化工作。
郝宝昆(司法局副局长、市政协委员):亲自指挥大连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强迫洗脑转化,本组织已于2004年2月22日正式对其发出追查通告。
娄玉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主管检察机关,配合公安、法院镇压法轮功。
郑全慈(市政协副主席、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主管法院机关,配合市政法委镇压法轮功,2003年7月11日,参与镇压法轮功的表彰大会,任镇压法轮功的名誉会长。
鉴于孙春兰、夏德仁、王会全、孙广田、林树良、魏小鹏、王金亭、郝宝昆、郑全慈、娄玉华等涉嫌操纵、指挥大连市迫害法轮功,对所有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负有难以推卸的直接责任,“追查国际”从即日起,对他们进行立案追查,进一步核查其犯罪事实,同时将已经掌握的事实和证据提交给国际法庭、人权组织和各国政府,并对其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违法行为进行起诉和曝光,根据“迫害信仰自由的外国官员及配偶和子女不得进入民主国家”的有关法案(见附件),将其犯罪记录递交各国海关和移民部门备案。
鉴于一部分政府官员都在不同程度上参与了对法轮功的迫害,无论是主动行为还是被动执行,都事实上犯下了伤害罪、暴力罪、诽谤罪等各种罪行。作为事件知情人,下列人员被列为重要调查取证对象:李永金(前大连市市长、市人大主任) 、白玉祥(市人大副主任) 、张继先(党组书记、公安局长) 、李敏也(大连市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 、王本芳(司法局局长)。
辽宁省大连市被迫害致死的部分法轮功学员名单(21人):
陈家福(41岁)、陈勇(34岁) 、陈真丽、迟玉莲(44岁) 、董永伟(52岁) 、李秀梅(58岁) 、李忠民(31岁) 、刘永来(36岁) 、 法轮功学员(30岁) 、法轮功学员(姓名待进一步核实)、孙莲霞(50岁) 、王秋霞(48岁) 、王友菊(64岁) 、于丽鑫(26岁) 、曾宪梅(63岁) 、郑巍 、邹文志(54岁) 、白淑贞(60岁,瓦房店市) 、王景义(56岁,瓦房店市) 、张万年(58岁,瓦房店市) 、邵仕生(庄河市)。
部分被迫害致死的辽宁省大连市法轮功学员案例如下:
案例1. 王友菊,女,64岁,原辽宁省大连瓦房店市卫生学校副校长。2000年7月22日,王友菊被共济派出所从家中带走,送进瓦房店看守所。7月31日,王友菊死于瓦房店看守所办公室。
案例2. 郑巍,男,辽宁省大连市法轮功学员。高度驼背的郑巍,因坚信法轮功,被非法关进大连教养院进行劳教。期间,院方对其进行非人折磨,侮辱取笑他。2001年4月他被释放不久便含冤去世。
案例3. 邹文志,男,54岁,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九里人,生前为大连化学工业集团公司新碱车间助理工程师、设备员,家住金州区聚鑫小区。1995年开始修炼法轮功。2000年10月16日,邹文志到单位上班,被姜杰叫到公司公安处,警察用酷刑逼迫其放弃修炼,结果被活活打死。整个尸体看不见皮肤的原色,全是被击打的痕迹,皮肤虽然未破,但是里面的肉全部被打烂了,肋骨被打断,心脏被打坏。
案例4. 孙燕,女,36岁,被女子大队恶警万某大队长用电棍过,女子大队长韩某、教导员谭某唆使吸毒人员对她进行殴打,并扒光衣服,用绳子打成结在她下身来回拉,鲜血滴在地上,并把她吊在铁牢子里,把腿劈成一字形,用辣椒插进下身。
被告 | 起诉地点 | 起诉时间 | 被告罪行 |
江泽民、曾庆红、罗干 | 北京 | 2000年8月29日 | 违反国家宪法 |
江泽民、曾庆红、罗干 | 联合国 | 2002年10月17日 | 酷刑迫害法轮功 |
江泽民 | 美国 | 2002年10月22日 | 酷刑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 |
江泽民、罗干、李岚清 | 比利时 | 2003年8月20日 | 酷刑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 |
江泽民、罗干 | 西班牙 | 2003年10月15日 | 酷刑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 |
江泽民、罗干、李岚清 | 台湾 | 2003年11月17日 | 酷刑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 |
江泽民等16名中国官员 | 德国 | 2003年11月21日 | 酷刑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 |
江泽民 | 海牙国际法庭 | 2003年11月26日 | 酷刑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 |
江泽民、罗干 | 韩国 | 2003年12月26日 | 酷刑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 |
罗干 | 冰岛、芬兰、亚美尼亚、摩尔多瓦 | 2003年9月8,11,16,18日 | 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 |
周永康(公安部长) | 美国 | 2001年8月27日 | 酷刑虐待、非法监禁、反人类罪 |
李岚清 | 法国 | 2002年12月4日 | 酷刑罪 |
刘淇、夏德仁 | 美国(法庭已宣判罪行成立) | 2002年2月7日 | 滥施酷刑、残忍、反人类罪行 |
赵志飞(湖北610头目) | 美国(法庭已宣判罪行成立) | 2001年7月17日 | 非法致死、酷刑、反人类罪 |
吴官正 | 塞浦路斯 | 2003年10月27日 | 非法致死、酷刑、反人类罪 |
潘新春(中领馆副领事) | 加拿大(法庭已判有罪并罚款) | 2003年8月1日 | 诽谤罪 |
孙家正(文化部部长) | 法国 | 2004年1月28日 | 煽动屠杀和迫害罪 |
《华侨时报》 | 加拿大 | 2001年11月1日 | 诽谤和煽动仇恨 |
《星岛日报》 | 加拿大 | 2001年12月19日 | 诽谤、过失及煽动仇恨 |
《侨报》《星岛日报》 | 美国 | 2002年5月23日 | 被控挑起仇恨和诽谤 |
·江泽民等45名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官员被加拿大皇家骑警列入监视名单
加拿大皇家骑警已经将江泽民、罗干、李岚清、刘淇、王茂林、刘京等中共首脑、“610”负责人,省政府官员薄熙来、闻世震和沈阳市马三家劳教所官员苏境、万家劳教所官员史英白等不法人员列入监视名单。截止1月底,已有45名各级中共党委、“610”负责人、政府官员和劳教所不法人员被列入加拿大皇家骑警的监视名单之中。这些人如试图进入加拿大,即会受到调查,结果可导致被拒绝发放签证、或被禁止入境,甚至会因其犯下的“反人类罪”在加拿大遭到起诉。「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已经收集到更多参与迫害的人员名单和证据。这些行恶者分别来自各省市政法委、“610”、公安、国安、新闻出版、各级媒体、教育、文化、外交、网络信息监控、共青团组织、妇联等部门和机构。提交45人名单只是行动的开始,有关部门已经准备接受更多的名单。
·江泽民等102名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名单已提交美国政府
2004年3月9日,「法轮功之友」和「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向美国政府提交了包括江泽民、罗干、刘京、周永康、李岚清、王茂林等102名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名单,要求美国政府禁止这些人员入境美国。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4/22/473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