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3月29日】吴春龙,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大法学员。1999年11月3日,被非法判三年劳教,是佳木斯首次被非法劳教17名大法学员其中之一。因为吴春龙不放弃修炼,于2003年年底,再次被当地恶人非法判三年劳教。吴春龙的父亲为了能见到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的儿子,三年中被迫花掉近两万元;2002年年底到2003年年底一年之中,为了躲避恶人的跟踪骚扰,吴春龙和父亲搬了五次家。下面是吴春龙的父亲自述其一家的遭遇。*****95年春天,吴春龙去孟家岗金矿干活,由于炕热、屋子透风,突然得了一种病,活也没干上,就回到了家里。去医院检查诊断风湿性关节炎,腿肿得不能走路。中药吃了60多付,可是抑制住了,一到春秋两季就犯病。后经人介绍,春龙炼了法轮功,从那以后春龙开始学法,感觉很好,他的病也就好了。98年他就把他的弟弟吴春峰也带到炼功点学法炼功。
99年春季,吴春龙和他的同伴去北京打工。后来,我们听说法轮功学员都去北京上访,春龙的妈妈就给他的老板打了电话,老板说春龙出去好几天了没回来。春龙的妈妈四处打听,后来听前进区分局内保科的人说:春龙是海淀区分局的人给送回来的,态度不好(不写不炼功保证),就送到了看守所。后来我们才知道,春龙是因为在北京碰到了大法弟子,正在交谈中被抓的。抓春龙他们没有任何理由,只因他们修炼法轮功,怕他们上访。
为了看到孩子,我们就开始送礼,请吃饭、请上歌厅唱歌。我见孩子一次,他们就勒索500元钱,总共花了4000元,15天以后放回来。伙食费一天两个窝头就要20元。没过几天,松江乡副乡长唐利和农家村王书记让我们看好春龙,不要再去上访,如果孩子要走,就及时打电话告诉他们。为了他们不再来找我们家的麻烦,中午我们又在饭店给他们安排了饭,当时有前进分局内保姓杨的。吃饭时,杨还说春龙是个好孩子。
10月17日,春龙和春峰第二次进京上访,全国各地的学员陆续进京上访,后来在通县的一些大法弟子被公安全部包围抓捕。10月23日松江乡的唐利等把春龙和春峰带回来送进了市看守所。第二天,唐利等人来到我家的发廊,开口就要10000元钱,说他们坐飞机去北京了,费用让我们出。发廊也停业了,把我们老俩口带到了郊区政府,孩子的母亲被唐利和村书记看着,另一个把我带到了家,让我借钱。没有10000元拿5000元也行。我说没钱,发廊也停业了,哪来的钱,如果你们再逼我,我就要上吊了。那人说:我可没逼你,没钱我也没办法。下午,孩子的妈妈才让回来。11月3日,春龙被劳教三年,送进佳木斯劳教所。
我们开始办春峰的事,托人找到郊区分局的内保大队的干警,当时市公安局管法轮功学员的陈万有说:“春龙是第二次进京,又带他弟弟上访,砸他个满贯判三年,把这个小的留下吧!”我们就开始借钱给办事的人汪永胜他们三个1500元、押金3000元、在看守所的伙食费1040元,连请客吃饭花出了8000元。当时3000元押金说是给退回来,一年后,我老伴拿着押金票子去要钱,找内保大队的大队长蒋永新,他说:“我们押得多了,一个也没有退的!还有押的车、押牛的,没一个敢来要的,就你特殊呀?”要了几次也不给。我老伴就到市政法委、到市信访办上访。政法委给了批示,让郊区分局给办。找到了郊区孙成伟局长,孙又推给了蒋永新大队长。蒋说:“政法委不懂我们公安局的事。”跑了十几趟,也不给钱,实在跑不起了,也没办法了,只得先放下了。
春龙被劳教第一年12月中旬,被干警申x脱光衣服推到外面,在摄氏零下20多度的的气温下往身上浇凉水。大法弟子集体绝食。当时此事在明慧上曝光,恶警申x吓跑了。当时春龙在一大队三中队,大队长何强,三中队长李保海。我们怕孩子遭罪,请何强和李保海吃过一次饭,请李保海和指导员也吃过一次饭。我内弟在红星建筑公司,给李保海安排活让他挣钱。可是第一年还让接见,第三年不让见了,春龙被整整的铐了一年。
2002年10月末是春龙满期,春峰去接,他们不放。11月1日松江派出所把春龙接到了松江,让春峰去接。所长让春龙写保证书,问春龙还炼不炼了,春龙说:“我如果不炼就不可能在劳教所呆三年了!”所长问什么,春龙就是不回答,晚上又把春龙非法送进看守所。晚上我去市里610要人,他们说:“你去郊区找,让他们往上报,我们再处理。”
现在的事一是有钱,二是有人。我就去找我的内弟,他给永红区政法委打了一电话,他答应帮忙办理。中午给我来电话,让我第二天到郊区分局找国保大队魏队长开放票领人。第二天,魏队长打电话让松江派出所一个姓王的民警(家住长城饭店东四楼)领我办理,刚一出分局门口,姓王的就管我要100元钱,说是给我办事。我没办法给了他100元钱。到看守所,他让我们在接待室等着,去找一个所长,回来后跟我要495元,21天的伙食费410元,其余的是取暖费。他把人领出来后又带到了松江派出所。当时我手里只剩下7元钱,我打车回到家里,到家身无分文。
可是没过几天,郊区610又到发廊找春龙、春峰,因为他们不知道我家在哪里,他们说要到家里和春龙谈谈。我怕谈不好人又被他们带走,只好把发廊低价兑出。春峰和母亲去外地打工,家里只剩我和春龙两人,在太阳市场租了一间房子。一天,春龙说一个人跟踪他,我怕孩子再被抓进去,只好又搬家了。这样一年搬了5次家。
2003年10月份的时候,春龙为了家里的生活要开一个发廊。当时我是蹬三轮车为生的,政府要取缔三轮车,我们马上就要无以为生。只得借钱开发廊。
11月8日发廊开业了。11日中午,英俊派出所民警安全义把春龙又给抓走了。春龙10日晚上回家住了一夜,早上用自行车带了一捆烧材回到了发廊。晚上我回到家,邻居说春龙被派出所扣下了,让我第二天早上去。我以为孩子还在派出所,第二天才知道他们已经把他送进看守所了。英俊派出所办案的安某说:“你儿子和佳纺几个人串联。”我说:“他开发廊,有两个帮忙干活,能没来往吗?人情来往也是串联?”姓安的说:“春龙态度不好,如果好就不送他进看守所了。”
半个月后,春龙用管教的手机有气无力的跟我叫了一声:“爸。”随后,管教说:“春龙已经被判劳教三年了,现在劳教所里,他心脏病很重,不能再受那么大的苦了,需要检查身体,你明白我的意思就行。”我当时说:“我只有200元钱。”他说:够了。让我第二天早上找6大队郭队长。第二天,我见到郭队长给了他200元钱,郭说:“你回去吧,如需要治病就打电话给你。”又过了一个月左右,春龙来电话说回不了家,要几十元钱买点日用品,当时我说:“春龙,你知道怎么做吗?自己闯出来!外面的人也在帮你。”他说:“知道。”管教接过电话说:“把钱送到接待室就行了。”第二天我送去了40元。一直到现在也没有消息,后来听出来的人说他是被管教给打得身体不行了,春龙根本就没有心脏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