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3月26日】广州天河区“610”不法组织于2003年4月份劫持大法弟子冯春林并非法劳教两年。现冯春林被关押于广州市劳教一所二大队,遭受精神与肉体上的残酷迫害。他的大哥和三哥(不是法轮功学员)均被迫害成精神失常(大哥现已好转,但三哥仍然精神失常)。与冯春林已离婚长达七年多的前妻因为曾经收留过被迫流离失所的冯春林,现其前妻遭株连被逼下岗,生活变得拮据,而且家中还有两个孩子要抚养。广州天河区人民政府 总机:020-38622222 传真: 020-85572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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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兴华“街维稳”及“综治办”(610)因为卖力迫害大法弟子,广州市委、政府不法人员居然对他们进行“表彰”。法轮功学员罗织湘就是被天河区610非法劫持后,遭关押迫害而失去生命的,为什么不但不追究元凶责任,反而还获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