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3月25日】2001年7月份张燕蓉去一位朋友家,刚进家门就遭警察绑架,当时从该大法弟子家中抄出真相资料(该大法弟子已被非法判刑),警察将她双手紧铐于警车中。深夜,在高速公路上,飞驰的警车突然出了事故,将她从车中抛出,当即人事不省,醒来时,她发现自己躺在山下的一条水沟中,已经不知道昏迷了多长时间,浑身上下没有一点力气,根本无法动弹。这时山路上有一位老人经过此地,善良的老人发现了她,老人将她一点一点挪动出来,并将她隐蔽在山上的一个石洞中,老人告诉她:“我一看你就不是坏人,前几天,来了5车警察,还带着警犬在山上找了好几天。”老人冒危险每天悄悄地给她送几个水果和一些稀饭,夏日的山上,蚊虫很多,她浑身上下被叮的没有一块好皮肤。时间一秒一秒地熬过,心中默默地念着师父的经文,“生无所求,死不惜留;荡尽妄念,佛不难修。”(《无存》)在无法入睡的深夜,她靠着真善忍的信念,支撑着自己;多少个夜晚,她无数次地感受到家中幼儿和白发苍苍的老母亲的呼唤,她承受了常人难以承受的痛苦。后来,老人还帮助她把已嵌入肉中的手铐一点一点磨断,她告诉了老人自己是修炼法轮大法的,告诉了老人自己的遭遇,明白了真相的老人对她如亲人一般。后来,她身体稍有好转,她心中想着师父和大法,想着还有许多世人等待救度,同时也为了不给老人增加麻烦,她拖着还没有完全康复的身体,告别老人,临别时,善良的老人流着眼泪依依不舍地再三叮嘱她:“孩子,小心啊,一定要好好保重,我知道你是善良的好人,我知道炼法轮功的人都是好人”。老人送她下了山这才离去。
下山后,她得到一善良阿婆的收留,那时正赶上农忙时节,她留下帮助阿婆干一些农活,并向阿婆讲真相,为了安全,阿婆给她重新取了一个名字,叫杨丽。
2002年9月29日晚,张燕蓉在成都锦西花园一位朋友家,被成都金牛分局绑架送至郫县看守所,恶警一直未通知家人,在提审的一周里,张燕蓉受尽酷刑折磨,恶警不让睡觉,几十个人轮番审问,强光一直照射着脸,张燕蓉被交叉铐,被“苏秦背剑”反铐,手铐深深地嵌进了肉中,并且连续三天三夜恶警没让合一下眼皮,恶警还叫嚣道:“不把你的脑梗塞打翻出来不算数。”在如此的酷刑折磨下,她已经不能理智思维,被迫接受了恶警的强行逼供,承认一切都是她做的。
公安部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明文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收集证据,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公安部的这些规定已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但是,成都市金牛区法院却完全不顾事实,采用公安机关刑讯逼供得来的证据早就内部作出判决,起诉只是一种蒙蔽世人的表面形式,开庭即宣告非法判决结果。江氏集团在对待法轮功问题上从来就没有遵守过法律。
通过一件件对法轮功修炼者非法判刑的案例,广大国人同胞越来越看清了中国目前的法制状况,越来越看清了少数特权阶层践踏国家法律的丑恶表演。但是,历史总是进步的,施行法西斯暴政的少数恶人,越穷凶极恶越遭到人们的鄙视,日益觉醒的人们自会起来反对这场罪恶的镇压。在未来法制健全的社会,所有对大法弟子犯下罪恶的邪恶之徒,都逃脱不了法律的惩罚。
(参见:女工程师张燕蓉女士因坚持信仰被非法判刑九年 明慧2004年3月14日 文/成都大法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