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日浏览  
  • 订阅明慧  
  •  
     
  • 酷刑写真集(图)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女子劳教所造成多人双手致残
  • 河南淮阳鲁台派出所给怀孕九个多月的妇女强行引产
  • 小册子:慧声——献给中学生朋友(第4期)
  • 一对母子的修炼故事
  • 读《转法轮》的奇迹
  • 从36年前的奥运会说起(图)
  • 一件棉大衣的故事
  • 江泽民集团“毁不了她的心,就毁她的容”(图)
  • “看这漫画就知道是卖假药的人编的”
  •  

    首页 > 修炼园地 > 正法修炼 > 修炼经历 > 用言行证实大法


    拾金不昧 讲清真象


    文/大庆大法弟子
     
      打印机版


    【明慧网2004年3月21日】2003年11月25日我在家附近路上捡到一枚金戒指,价值千元左右。历经两天找到了失主。我把丢戒指的女人叫到家里,她丈夫陪着。经核实确定是她丢的,我把戒指还给了她。

    她激动地说“这是你捡到了给我,错另一个人都不能给”。我说我是炼法轮功的,师父要求我们修炼人处处为别人着想。接着我给她讲真象:从法轮功祛病健身,叫人做好人,讲到天安门自焚栽赃案,讲到江氏在国际上被以“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反人类罪”起诉,现在全球开始公审它了。他俩听了很高兴。

    最后我让他们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他俩又重复了一遍。临走时,他俩说要给我钱,还要请我吃饭,我拒绝了。他俩一再说谢谢你,我说你们不要谢我,要谢就谢谢我师父吧!是我师父叫我这样做的。

    我想这都是慈悲伟大的师父巧妙的安排呀。我捡到戒指拾金不昧,归还失主一事在当地轰动不小。同时人们也都知道了: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的师父好!法轮大法师父教出来的弟子好!


    明慧网版权所有 © 1999-2004 MINGHUI.ORG
      推荐给朋友
      意见和建议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