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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大法弟子胡玉林被迫害事实


【明慧网2004年3月21日】黑龙江省大庆市王家围子地区大法弟子胡玉林,因不放弃自己的信仰,几年来在精神上、经济上受到了单位的持续迫害。她曾是一名幼儿园教师,后来被调到维修队做清扫工,工资由原来的每月一千多元,到最后只给200多元生活费。单位还给她降工资,并开除厂籍留厂察看一年的处分。几年来单位扣押了她几万元的工资和奖金。

不光是经济上迫害,每逢所谓的敏感日、逢年过节,胡玉林都要受到单位的压力。

后来她分到了新单位――大庆石油管理局供水公司。这个单位仍然只发给她生活费,不看她工作干得好与坏,只看她是否放弃修炼法轮功。2002年年底,这个公司给她办洗脑班,让她看诬蔑法轮大法的片子,每天有几人找她谈话,给她造成很大的压力。她坚信师父,坚信大法,令邪恶的洗脑计划破产。供水公司610的人员就威胁她:在单位里不转化,就送市里去转化,到那儿再不转化,直接送劳教所。她无法忍受这种迫害,在极大的压力下,被迫离家出走。一年多来,她的家人承受了极大的痛苦。

单位责任人:
大庆石油管理局供水公司:经理:姜玉才
            党委书记:程静
            副书记:李勇
            经保大队:耿林江(610人员)13089081187 13936907592
                 单景龙
                 王忠臣
供水公司销售二公司:党委书记 张永祥办公电话:0459-5101491 13009819199
   副书记 付志和  办公电话:0459-5101496  宅电:0459-5511538 13936751998
   经理 张红军  办公电话:0459-5101492  宅电:0459-5963718 13804676366

成文:2004年03月20日  发稿:2004年03月21日  更新:2004年03月21日 02: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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