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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大法肝癌自愈 遭迫害信念弥坚 |
【明慧网2004年3月21日】我是一九九七年八月末开始修炼大法的。在修炼前我身患10多种疾病,最严重的是肝癌、双肾功能衰竭。从七六年末至九七年二十一年间不断增加新病,这些年我曾去过天津住院治疗两次,北京承德多处各医院,滦平多个医院住院治疗无有效果。也记不清花了多少医药费。就在我生命走向结束、两脚即要踏入地狱之门时,我有幸遇到了法轮大法。 通过修炼法轮大法使我二十多年来年各种疾病一扫而光,七年来从未花过一分钱买药,体力活我都能干了,从此身心就象返到青年时一样,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这一切都是师父把我从地狱中捞出来,又给了我第二次生命。如果不修炼法轮大法,就没有今天的我! 一九九九年“七.二十”开始,我县公安局、派出所、镇政府、街道的一些人来我家说:以后不要炼法轮功了。还把我家大法书《瑞士讲法》给拿走了,我跟他们讲理说:“我身上多种疾病都是要命的病,医院都说不治之症,我通过炼功都好了,《转法轮》书上写的是让人做好人,有什么不好,我就是炼定了!”恶警说:有病去医院治,不能炼功。我对他说:“这么多年了我花了记不清的钱,去了很多大小城市医院也没有治好,又连续增加新的病,只有修炼了法轮功才救了我的命,我就是要炼到底。”由于我的态度坚定大法,公安局、610等各个组织把我列入顽固分子名单。从此开始对我的迫害,三天两头到我家骚扰,一直到今天。 九九年九月九日晚八点,我正在家炼静功,公安局国保大队的恶警姜学勇、刘志伟(女)闯进我家不由分说,把我带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一路上我给刘志伟讲法轮功真相,到了公安局楼里,她怕别人听到就不让我讲。两小时后,姜学勇带着从我家翻出的大法资料,摔在桌子上问我这些资料从那来的。从晚上八点一直审问到夜里一点,从我口里没有得到他们想得到的。在审问过程中,夜间一点钟,外面暴风骤雨、雷鸣电闪,一个大的劈雷把审讯室的电灯给劈灭了。恶警威胁说:不说出材料的来源就别想回去。随即就通知了组织部、纪检委、妇联、经贸局、我单位、公安局共六个单位的头头把我送到县政府招待所,对我进行24小时的审讯,不让我睡觉。他们坐在沙发上,让我坐木凳,他们对我进行车轮战。在这24小时里我绝食抗议,跟他们讲我身体的绝症都是炼法轮功炼好的;我们炼法轮功的都是按照我们师父要求的做好人,做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做“真善忍”的好人;法轮功是对国家对社会对个人只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好功法。 他们一看从我这里问不出他们想要的东西,就通知我家里人把我接回去了。我回到家里一看,《转法轮》让恶警姜学勇给拿走了。第二天,我带上住拘留所的必须品去公安局找恶警姜学勇。说:“我的《转法轮》让你们给拿走了。从我修炼至今,我一天都未离开过这本书,你得把书给我,要不给我今天就不走了,你看我把日常用品都带来了。”他翻了翻、看了看跟我说:我一个人做不了主,等××回来我们商量一下,你明天来拿吧。我告诉他,你们给我拿走的,你们亲自给我送回去。第二天他们真的给我送回来了。 又过了两天,即九九年九月十三日,组织部,经贸局、我单位问我对法轮功的态度,我说:炼到底。他们听了以后说:是组织部劝退我出党。我就写了一句话:劝退开除我都没意见。 在九九年九月一日晚,两个恶警又闯入我家让去公安局一趟,去了公安局后,他们还是问我上次在我家搜出的材料是谁给的。威胁说:你说了就让你回去,不说就拘留。我当时说:不用考虑了,我住拘留所也不会说什么的。恶警又把我两个女儿找来给我做工作。这次我被非法关押了15天。 2000年11月13日我去北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被恶警抓住后,用车把我们几个大法弟子拉到一个不知道叫什么的地方。下车后进到一个屋子,这里关的全是大法弟子。恶警问我姓名地址,我没说。几个恶警上来就是拳打脚踢,折腾了好长时间,他们又给我换了一个屋子,又换了一帮恶警,我还是不说。他们扯我脖领子,又换了一个特大的屋子铁栏杆前,里边关着很多大法弟子,男女老少,全国各省都有。恶警问我:你敢不敢承认你是大法弟子。我点头说:是!恶警又把我扯回小屋,问我是那里人,我说:我有个条件,让我把该说的话说出来,再说地址,他们答应了。我告诉他们:“我来天安门证实法,是因为在我县、县政府、公安局、派出所等部门对法轮功学员抓、打、关、抄、罚、开除党籍、进家干扰侵犯人权各种恶行无处讲理,去北京信访办的牌子也没了,所以到天安门证实法。”我又告诉他们我修炼后的身体变得健康了;我们做好人,根本不参与政治,你们看看《转法轮》就明白了;你们就把我所说的情况向中央反映一下。 派出所张宏等人把我们六个大法弟子给押到县里看守所,给我们五个大法弟子非法判了一年劳教。先在本县看守所关押了一段时间,农历12月25日,把我们四名女大法弟子押送高阳劳教所一到那检查身体时,说我是高血压他们不收,就又把我拉回县看守所,继续关押至2001年3月24日放回家。这次是绝食四天后身体出现病状才放回的,回家后什么病状都没了。我心里明白:是慈悲的师父在呵护我。 第三次被抓是2001年7月4日夜间一点左右。我正在熟睡这中被砸门声惊醒,闯进四个恶警:孟庆明、张宝金、张士伟(女),进屋后不由分说就把我双手给铐上了,然后把我们家衣柜、箱子、床、写字台、屋里、屋外翻遍了东西丢得满地都是,没有下脚的地方。把我女儿上学用的英语带子、毕业论文讲演带子,电话卡等都抄走,至今没还回来。在我家搜查了三个小时,四点把我带到看守所后,把我铐在审讯室的凳子上,用锁把钢筋板锁在我身上,令我无法直腰。他们问我跟谁联系,我不答话。他们又把我吊在窗户钢筋栏杆上,那一夜还抓了五位大法学员。前后共抓进了14名,负责抓人的是县国保队长许彦臣、副队长马海东。这次恶警人数最多,四五个恶警迫害围攻一个大法学员。这些恶警真是恶邪至极,用电棍往学员的身上电,往女学员身体最敏感处电,撬开嘴往里灌酒,48小时不让喝水,不让解手,尿在裤子里,还往身上泼冷水,把我们吊在钢筋上48小时,放下时,我们都不会走路了。 这次在看守所里我又被非法关押35天,绝食13天后才闯出魔窟。出来后公安局、国保、派出所、镇政府、610、街道等一到敏感日就来我家骚扰,还告诉我:不能在街上和人说话,不能串连、不能出远门,出门就得向派出所报告请假。四年多来他们一直是这样,但他们的威胁吓不倒我,。 |
成文:2004年03月19日 发稿:2004年03月21日 更新:2005年04月07日 17:1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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