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3月20日】今天早晨我去早市买菜,买水果时,卖水果的算错帐了,少收了我两元钱。我反应过来时已经走出了很远,我心里想:我是法轮功的弟子,应该把钱送还给卖水果的。又想,只是把钱还给她,那只是单纯做好事,没有任何实质意义,我应该借此机会向她讲清真象,才是真正对她好,也是彻底的挽救她。念头刚一出,人的观念就开始干扰“你已经被迫害得流离失所了,这样做有危险,市场里有警察。”我一边用正念往下压这种干扰,一边往回走。这时市场里进来了几辆汽车把路给堵住了,我悟到这是因为我心不稳而带来的干扰,我立刻发正念铲除阻挡我讲真象的一切干扰,几分钟后路通了。我快步走到卖水果的摊位前说:“大姐,你刚才少收了我2元钱。”卖水果的大姐笑容满面的说道:“大兄弟,你可太实在了!”我说:“我是信法轮功的,不能占你这便宜。电视里演的都是假的,真正学法轮功的都是好人。”卖水果的大姐连声说谢谢,钱虽不多,但我能感受到她内心的震撼。
通过这件事,我悟到:讲真象应该贯穿在生活中,而不应该固定成某种有形的形式,讲真象应该注重实际的效果。师父说过“其实很多大法弟子讲真象时说,我现在去讲真象,好象现在是去讲真象,你平时就不是讲真象。救度众生贯穿在你们现在生活的每一件事中,如果大家都能够认识到、认清其重要性,我想,那可能会救度更多的众生。”(《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