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3月19日】我叫赵建华,女,49岁,长春市康宁医院护士。我于96年喜得大法,身心得到净化,多年疾病高血压、肾炎、心脏病、胃病、风湿、失眠、头痛、呕吐等不翼而飞,是法轮大法给了我第二次生命,从此走上了一条返本归真的修炼之路。
然而,99年7月20日江泽民出于妒嫉和一己之私,在其他六位政治局常委和一些政府要员反对的情况下,发动了这场疯狂镇压法轮功的运动,我依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于2000年1月16日下班后,利用个人休息时间进京上访,17日单位作出决定:将我除名一年,取消一切待遇。在这一年当中,一到所谓的敏感日,院长谷文国打着让我上班的幌子,让我在疗区上班,不让回家,限制我的人身自由,并且不给开工资,1月1日-1月16日平日上班应得的工资也不给。
2001年1月16日到一年的期限,我到单位找院长要求恢复我的工作,他说:“你不听我的就不让你上班。”还让我写保证书、悔过书,并交出大法书籍,不写就不让上班,我坚决不写,认为做好人没有错。
在1月18日(腊月24),单位包我之人梁少仙(编者注:负责监控法轮功学员的人员)以领导找我谈话的幌子将我骗到单位,我到单位一看,原来是单位领导与政府人员要强行将我送进拘留所办的洗脑班,我坚决反对、抗议他们的这种违法行径,他们最后不得不放我回家。
由于单位领导多次骗我,想尽办法欲迫害于我,我就不去配合他们,结果院长谷文国就气急败坏,于2001年5月将我上报到农安镇南关村辖区派出所即宝塔派出所、610办公室。
在这之后,派出所、公安局、610的不法人员经常到我家敲门砸锁,闹得左右邻居不得安宁,对他们的做法感到非常气愤。最严重的一次就是2001年9月16日半夜,有好几十恶警砸我家的大门,将大门锁砸开,扔到院里就走了。我和丈夫(大法弟子)为免遭邪恶之徒的进一步的迫害,被迫流离失所,共21个月。这期间,家中只剩下一个正在读高中的孩子,从此孩子失去了父爱、母爱,生活无人关照,学习受到影响。
在十六大期间,孩子被公安绑架24小时,被扣到暖气管子上一宿,同时家被恶人抄了,这一切都是院长谷文国一手造成的,是他逃脱不了的责任。
在这四年多的时间里,医院没有给我开过一分钱,又加之公安恶警的抓捕,真是等于变相杀人,我也曾多次找谷文国院长要求上班,都遭到拒绝,还规定一些无理要求限制我,不让我上班。
院长啊,我告诉你,我是学法轮大法的,我不恨你,只是想劝善,人不论出于何种原因人做了坏事,将来都得去承受和偿还,也就是我们中国人的古话:善恶必报。如今江泽民已经被许多国家的法轮功学员告上了多国的法庭,这里希望你和所有不明真象的人,听一句大法弟子的劝告,不要迫害大法弟子,不要做江泽民的牺牲品,给自己及家人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长春市康宁医院院长谷文国办公室电话:0431-3225832住宅电话:0431-3223579手机:13944035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