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14/69921p.html |
我因做好人数次被抄家绑架 |
【明慧网2004年3月14日】我是四川省一位退休职工,今年六十多岁,修炼法轮功前多种疾病缠身,有肠胃病、心肌梗塞症、鼻窦炎、经常头晕脑胀,还有风湿性心脏病,四肢无力,走路都很累。97年春节有缘幸运得到大法,从此开始炼法轮功,修炼法轮大法,按照李洪志师父的教导,大法的要求,以“真、善、忍”为标准,修心重德,做好事,不做坏事。不久各种疾病逐渐痊愈,一身轻松愉快,身体健康,我是亲身受益者又是实践者。很多炼法轮功的同修都是这样,不但病好了,身体健康了而且思想道德素质也提高了。实践充分证明了法轮功确实能祛病健身,效果独特、显著,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法轮大法是超常的科学。 1999年7月20日邪恶江泽民为了手中的权力,独断专横,诽谤法轮功,并开始公开大面积抓捕、迫害法轮功修炼者,抄家、罚款、开除公职、学籍、拘留、劳教、判刑、酷刑迫害,甚至将法轮功学员迫害致死。2000年4月我和几个法轮功同修一同到北京证实大法。在北京一连走了几家旅社住宿,他们首先问你们是炼法轮功的吗?我们如实回答,是。他们说你们另找住处吧。因为开了会,上级规定知情不报,清查到有法轮功的住宿不报,他们要被罚款几仟元,严重的要坐牢,他们不敢收留我们住宿。我们找不到住处,只好把写好的信交到邮政信箱内,当天晚上乘火车回家。当地610组织,派出所的人到处找我们,急得他们四处奔跑,因为邪恶之首江泽民规定哪一个地区有三个以上法轮功学员到省、北京上访,那个地方的各级领导都要被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严重的要开除工作、下岗。我们回家后派出所的所长亲自到家讯问,市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亲自抓捕了几个修炼者,定罪为破坏扰乱社会治安。我因到北京交了几封信,证实大法好,被停发工资一年多。我去找领导要求发工资,领导讲上级命令不许发工资。有好心的领导帮助讲我家经济困难,爱人死亡,要供养母亲老人,才解决生活费,每天2元,一个月共60元。 2000年7月我们十几个大法修炼者在家里一起学法轮大法,一起炼功,目的是互相帮助促进,共同提高心性,做好事,不做坏事,与人为善,当好人。但是被当地610组织和公安抓捕,有的送看守所,有的送拘留所,定罪为破坏扰乱社会秩序。是在家里,而且是自愿在一起学法,炼功祛病健身,做一个更好的人,这对社会、对人民有百利而无一害。江泽民的黑指示却说我们这是犯罪,要坐牢狱。 2001年元月江泽民又制造恐怖,全国统一行动大抓捕,把法轮功修炼群众当坏人、敌人。有的送劳教所,有的送看守所,有的美其名曰办“学习班”,就是洗脑班。完全是采取欺骗的手段把人骗到劳教所说是办学习班。当时我在亲戚家,610组织的人对我说上级命令要办几天学习班,春节后结束。当时我想正好证实大法,说话的机会来了,我就上车,结果把我直送到了看守所。去时看见已经有些先送去的同修了。雷××说她家正在修房子,在家点豆花做饭,当地领导对她讲有件事要找她证实一下,最多半小时,把雷××骗上车后直接送到××劳教所。卫生院杨××,领导去找她时说要办学习班几天,地点在××市,杨××不去,几个男人把她又拉又推绑架上车。杨××说慢点,我换一下鞋都不行,恶徒象抢人一样,强行拉上车。其他的有的在家喂猪,有的在准备过年的东西,恶徒都是讲半个小时,证实一下事情,法轮功学员被骗上车后直接被送到××劳教所。 天安门自焚事件过后,领导叫我们写保证。我写了要修“真、善、忍”,修心重德,做好事,不做坏事,当一个超常的好人。领导黄××对我讲不准写“真、善、忍”,必须去掉。同修雷××爱人出去打工,家里只有一个十岁的小孩子在读书,家里无人照管,伤心悲痛地哭着,吃不好、睡不好,有时吃饭都在流泪。亲人找关系担保,并被迫写了保证,她才出去了。据我所知,她们写保证的都不是自愿写的,都是在经济压力下,威胁每天要几十元生活费、住宿费的情况下写的保证。有的住两个多月,有的三个多月缴费上仟余元。我们几个后来又转回派出所,几个人睡两间单人床,房子很小,四、五月天气又很冷,没有热水洗澡,全是用冷水。经常是吃餐馆送来的剩余饭菜,很少。四个多月后610组织在我单位强行拿了伍仟元作为我的生活、住宿费。我们在派出所关着,继续写证实大法的真象,揭露邪恶的谎言。 善良的朋友们,我们应该站在正义立场,分清正邪、善恶、好坏。揭露江泽民的欺世谎言、阴谋、罪恶,彻底结束这场邪恶的迫害,请记住:“善有善报,恶有恶报”,那些继续追随邪恶,参与迫害的人绝对逃不脱天理的惩罚。 |
成文:2004年03月13日 发稿:2004年03月14日 更新:2004年03月14日 00:25: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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