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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第18中学官员迫害大法弟子陈昌均


【明慧网2004年3月13日】重庆江北区第18中校领导对该校大法弟子陈昌均进行迫害,强行将其送洗脑班,单位还派二人专管,费用全部由陈负担。

2001年初陈昌均去北京为大法上访,该校就向上报告,陈被非法劳教两年回到单位后,学校又派人对陈跟踪,前不久,该校领导还在全校教职员工大会上宣布:全校老师都要注意我校法轮功,有事立即报告。

今年2月28日,陈昌均在该校复印室印了几张真象资料,被人报告到校办主任刘志星,刘立即将此事报告给校保卫科张祖荣、书记熊克蓉,他们又将此事通知了江北区610办公室和观音桥派出所,邪恶之徒得知后强行将陈昌均关押到看守所,并在当天抄了陈的家。

相关人员电话(区号023):
马培高校长 66159909
书记熊克蓉 67879998(宅)
刘中碧副校长 67712988
张帆副校长 67751776
熊敏副校长 67876911
李贤富工会主席 67751405
校办主任刘志星 67552550(宅)
保卫科张祖荣 67869239(宅)

成文:2004年03月13日  发稿:2004年03月13日  更新:2004年03月13日 02: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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