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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黔西看守所所长田祖彦对大法学员的迫害 |
【明慧网2004年3月11日】王晓东、石登林、严成丽、李林等四名大法弟子,在2001年8月6日晚到黔西县城去讲真相证实大法时不幸被抓,后关押到黔西看守所。 2001年11月的某一天,平坝公安在黔西看守所提审王晓东时说让他谈谈对大法的认识。王晓东先谈自己修炼大法后的亲身受益,接下来说到法轮功学员不应遭到如此迫害,善恶必报的因果关系,谁作恶都要遭报。这几个公安听后魔性大发,拉下脸大骂,说王晓东咒他们,于是对王晓东大打出手。先把他摔倒在地上,在他摔倒时他的左耳根部重重地撞在茶几角上,可恶警们并未就此罢手。他们又对倒在地下曾因绝食六天后身体尚未恢复、瘦得皮包骨的王晓东的腰部肋骨处、腿上、胳膊上疯狂地用脚又踢又踹,致使他左耳根部起了个血肿大包,造成耳鸣至今未好。他的软肋、腿、胳膊多处受伤,睡觉起卧极其艰难,一个月多才好。这几个公安打完后还想让王晓东跪下,遭到他的严厉拒绝,然后恶警幸灾乐祸厚颜无耻地说:“是谁遭报应了,还敢让我们遭报,也不看你现在的身份。” 修炼大法之后的李林在单位里工作干得好是出了名的,而现在却被非法关押在狱中,四岁多的孩子无人照看。由于狱中经常遭受毫无道理的惩罚和虐待,加上监所生活条件极为恶劣,原本十分壮实的李林,现在已是骨瘦如柴奄奄一息。元月8日中午,当李林艰难地拖着沉重的脚链在操场上打饭时昏倒在地,他的头和身子,连同双脚下的脚链重重地摔在坚硬的水泥地上,人随即昏死过去。 这情形被同修石登林从监室的风窗口看到。元月8日早上田祖彦叫他去照相时,石登林就问田祖彦:李林违反了哪一条监规。田所长回答不了,就叫他不要管。石登林叫田所长先给李林解开脚链,否则他不去照相。此事惹怒了田祖彦,他叫来劳动号的5个犯人,硬把石登林强驾去照相。田祖彦不但狠狠地打石登林,还立即给他锁上了脚链。中午又有一名姓张的干部(犯人叫他张经理)拿来一副手铐,将石登林的双手铐穿在脚链上铐套在一起,不能走路,不能直立,还不给饭吃…… 众所周知,看守所里的人也是人,国家法律明确规定了看守所在押犯人的合法权利有(1)辩护权;(2)上诉、申诉权;(3)不受刑讯、体罚的权利;(4)揭发、控告权等。但作为一所之长的田祖彦,无视这些法律赋予在押人员的基本权利,身为一个执法者,却蔑视法律、执法犯法。 在此之前,有两批被抓的大法弟子在这呆过,因绝食、坚定大法不妥协,都遭到不同程度的虐待,甚至在没履行任何正规法律程序就送劳教了。 在标榜着“现代文明”的社会里,在以德治国、以人为本的口号下却对大法弟子实施如此的恶行,这不正是以法律为借口,在干着助纣为虐的坏事吗?邪恶坏人在中国不计后果地迫害,至今还想自圆其说,仅从这发生在黔西看守所性质恶劣的对大法弟子行恶的事件,就已经戳穿了所谓文明执法的谎言。现在全世界各国人民、各国政府都知道了大法与大法弟子是怎么回事、邪恶是怎么回事。有正念的人们、不断明白真相的人们正在纷纷站出来指责、反对、制止这种祸国殃民的恶性迫害事件。 附:田祖彦:曾为教师,后通过走关系进入公安,曾担任过黔西戒毒所所长,因心狠手辣被整个戒毒所人员联合抗议,要求他调离戒毒所。他调离后又到黔西看守所任副所长,现刚转为正所长。他的警号是:023798 |
成文:2004年03月11日 发稿:2004年03月11日 更新:2004年03月11日 11:4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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