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11/69670p.html |
武汉市新洲区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事实 |
【明慧网2004年3月11日】 一、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法轮功学员受迫害情况: 1、 法轮功学员郭春生在家中因迫害而死亡。 二、武汉市新洲区610办公室是专职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非法组织。610人员不顾道德良心,为了个人私利,遵从江××政治流氓集团的密令,伙同或胁迫职能部门迫害法轮功学员,主要使用了以下一些刑罚: 1、 强制洗脑:强迫法轮功学员看攻击、诽谤师父和大法的录像带,强制接受它们的歪理和谬论,强制写保证书、决裂书、揭批材料等。 2、电棍击; 3、吊铐、背铐、脚镣手铐、铐手抱树; 4、拳打脚踢、撞墙、掌嘴、打耳光; 5、辱骂法轮功学员 6、恶警在后面打,要法轮功学员在前面边挨打边跑,象赶驴马那样;污辱法轮功学员人格。 7、在刘集洗脑班里,长时间不准法轮功学员上厕所、不准睡觉,使人神志不清,24小时被人监视; 8、强行灌食,用橡胶管从鼻孔插进胃里; 9、私闯民宅,打人,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籍资料、家用物品; 10、采用株连政策,对坚定修炼的法轮功学员的单位和家庭施加压力,相关领导受批评,取消评选区、市、省各级文明单位的资格、实行法轮功一票否决权、限制法轮功学员子女升学就业。挑动群众恨群众,群众斗群众; 11、开除工作、降级工资、扣发工资; 12、非法经济罚款,全区法轮功学员实际罚款金额总数达40多万元,造成法轮功学员家庭经济损失达两百多万元左右。 从2000年起,新洲区政府拨款60万元以上给610办公室及刘集洗脑班,用于迫害法轮功学员,至今仍在拨款;而大批的下岗工人无饭吃。恶首江××集团动用了国民经济的四分之一的财力来镇压和迫害法轮功。修“真、善、忍”做好人被劳教、开除、罚款、拘留,这公平吗?中国的法律到底维护的是什么?不是人民群众的利益而是维护江××的权力。善良的人们啊,受迫害的不止是法轮功学员呀!你们也同样在受迫害,被剥夺知情权,有的被逼做着违背良心的事。 三、迫害法轮功学员郭春生致死的部分直接参与者名单: 范福华 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凤凰镇法庭庭长 单位电话:(027)89270801 与打死法轮功学员郭春生有关的部分责任人及电话: 周少斌 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凤凰镇现任镇长、副书记 宅电:(027)89271988 |
成文:2004年03月10日 发稿:2004年03月11日 更新:2004年03月11日 11:56: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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