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3月1日】1. 得法修炼
廊坊小弟子李伟今年10岁,5岁时和妈妈一起开始修炼法轮大法。那时家里是炼功点,小李伟总是在一边玩自己的玩具,从不捣乱。
98年的夏天,在他过马路时,一辆自行车飞快地骑过来,一下把他撞倒在地。车轱辘从他的胳膊上轧了过去,就听“咯吱”一声!妈妈都惊呆了,可他却对撞他的人说:“没事,你走吧!”爬起来的时候,他看到法轮在他胳膊上转。他挥挥小胳膊,一点也不疼。
李伟和妈妈在修炼中相互鼓励。有时候妈妈不能按照修炼人的标准做,他总是提醒妈妈要做好;一次,他流着泪对妈妈说:“我也想跟师父回家,可总是不能按照师父的要求做的更好。”妈妈听后也鼓励他说:“你做得很好,还有没做好的地方就继续修。”
2. 维护法
99年妈妈去北京上访被抓,爸爸上班很晚才回家,他想妈妈都要哭了。忽然,听到耳朵里有大法音乐《普度》的声音,他就再也不害怕和想妈妈了。
妈妈第二次被非法抓捕后被送进了看守所,小李伟也被抓到派出所。派出所的警察问他:“你炼不炼?”他回答说:“我炼。”又问他:“你师父是谁?”他说:“我师父是李洪志。”说完就开始炼功。恶警一看威胁他说:“你再炼就把你小鸡鸡割下来。”他连眼睛也没睁开,继续打坐炼功。后来,有个人给他送了两个大苹果表示鼓励。
一年级的时候,有一次老师发的语文卷子让用“喜欢”词造句。小李伟就写上“我喜欢法轮大法”。老师找到他说:“你不能用这个词造句。”他说:“我就喜欢法轮大法。”老师知道他是真心真话,无可奈何,结果还给了他满分。
2001年,学校组织签名活动让大家反对法轮功。李伟坚决不签,校长对他说:“你要不签,明天就别上学了。”他说:“那我也不签。”旁边的主任说:“你再不签,明天就让警察把你带走。”他说:“叫警察来我也不签。”说着就止不住地流下了眼泪。老师说:“你不签就不签吧,你哭什么呢?”他说:“我看你们[好坏不分,]太可怜了。”
3. 发正念
自从师父在明慧网上要求全世界大法弟子同时整点发正念,李伟每天都坚持发正念。第一次发正念,他就看到另外空间的魔奇形怪状的,有能吐火的,有能放电的,有能从嘴里喷箭的;大法弟子一发正念,那些魔就被销毁了。
李伟的四姨被洗脑后放弃修炼,他看到四姨的莲花慢慢变成了黑色,身体也越来越小了。
4. 证实大法
每次妈妈发传单,不管多远他都坚持跟妈妈一起去。有时妈妈不带他去,他就说:“救度世人,我不能不去。”他也经常和班里的同学讲真相,告诉他们天安门自焚事件是栽赃。
有一次,他和同学一起写作业,有个小妹妹总和那个同学捣乱,这个同学急了,大喊:“滚!再过来我就打你。”李伟看到后对那个同学说:“你可不能用暴力解决问题,你看江泽民造的业生生世世都偿还不完了。”
那位同学后来又遇到麻烦事,刚要发怒,就想起李伟的话,对李伟说:“要不是你,我又得用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