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2月7日】我们是李瑞香、李瑞珍姐妹俩,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泉阳林业局大法弟子。2001年11月18日,我和姐姐去北京为法轮功上访,在天安门被抓,警察用警车强行把我们带到前门派出所,进行了一天的迫害。逼着照相,不照就揪住头发使劲往墙上撞,利用流氓骂脏话,连上厕所都不让去。当天晚上,恶警把我们33人(全部是大法弟子)带到门头沟分局进行体检,体检完了进行分流,两人一组,我和姐姐被分到门头沟公安分局。
整整两天的审讯,问“你们从哪里来?叫什么名字?说了就放了你们”,我们知道他们在说谎,我们抵制迫害,不说姓名。他们就给我们戴上手铐吊在暖气上一头一个,还对我们拳打脚踢,后又把我姐姐带到另一个地方,也没出分局院内。过了挺长时间才带回来。接着来了一个领导说是处长,他说:“把你们的地址留下我们上报,你们就回家,在家好好学和练功都行,我们不这样我们就得下岗,这样两全其美。”我说“你们不能骗我们,如果你们骗我们你们就得遭报。”他说:“我们决不能骗你们,我要是骗你们我就变成乌龟。”他还在桌上用手比划着乌龟的样子。就这样我和姐姐把姓名、地址告诉了他们。当时把我们俩分别各自带一个屋里审。我回头看了一眼那个叫处长的人正在大口大口地呕吐,因为他骗了我们,当时就遭报了。
门头沟公安分局恶警们不但不放我们,还把我和姐姐送进了门头沟看守所关了3天,然后由当地去领人。当时有泉阳林业局政保科科长宫世顺、王彬、马桂芳,还有姐姐单位的女同事,他们在去北京之前去了我和姐姐单位各借了3000元钱做路费。他们把我和我姐姐用手铐铐着一起押回泉阳看守所。回来之后宫世顺、王守亮等几个警察抄了姐姐和我的家。
回来后,他们把我和我姐姐关进了泉阳看守所,在那里遭到了非人的折磨。寒冬腊月屋子里非常冷,被子褥子是两层布,晚上冻得睡不着。在看守所里,有的警察喝酒,喝完酒已经到睡觉时间也不让我们睡觉,再把人喊起来让起来坐着。我被提审了半个多月,在那里整整关了一个月,放出来时还让交2000元钱押金,还给定罪取保候审两年。保人是我弟弟,他们还经常找我弟弟说:“出了问题,你就下岗”,特别是在十六大期间他们要抓我和姐姐去白山洗脑班。他们不论白天黑天经常到我和我姐姐家骚扰,就连我女儿他们也不放过,经常去找麻烦,搅的我们全家不得安宁。二所所长唐元章还有宫世顺、王彬,还有几个不认识的干警来我家抓人,还和我丈夫吵了起来,被我丈夫轰了出去,结果没抓着。在这种情况下我和姐姐被迫流离失所在外,避免强制洗脑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