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2月5日】彭昭君,女,31岁,重庆籍,原是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渝中区支行上清寺分理处(现上清寺支行)的一名储蓄员。因坚持对法轮大法的信仰,并于1999年10月依法和平到北京上访,原单位在其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单方终止了劳动合同。彭昭君因上访被非法关进重庆市江北区看守所刑拘一月。彭昭君曾写信给江xx,指出其做出镇压法轮功的决定是错误的。1999年12月3日,彭昭君从重庆市江北区看守所“取保候审”回到家中。
2000年5月25日,彭昭君被重庆市江北区石门派出所一男一女警察以问话为由骗去石门派出所,结果被重庆市江北区公安分局一科科长蔡堡陆和女警淦式惠在未出示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再次被非法关进重庆市江北区看守所刑拘一月,在此期间男警刘小东和重庆市梁平县的公安人员以欺骗、讹诈的手段使彭昭君承认曾去过梁平县,并以此为由做其劳教“材料”。
2000年6月26日,彭昭君被重庆市江北区公安分局一科科长蔡堡陆和女警淦式惠绑架到重庆市江北区茅家山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