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2月5日】黑龙江省双城市大法弟子那常俭于2002年5月10日晚被五家镇不法官吏劫持,之后那常俭被非法判劳教一年半,在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被折磨至生命垂危。劳教所怕担责任,在2003年11月17日将他释放,2004年1月14日那常俭含冤离开人世。
那常俭,男,51岁,黑龙江省双城市五家镇民富村大法弟子。2002 年5月10日晚11:30分正在睡觉,被五家镇镇政府官员姜保玉伙同五家镇分局孙行武、李云忠、赵士波,民富村村长裴丛贤,强行抄家,将家里的衣服扔的满地都是,嘴上还说:只要找到一张跟法轮功有关系的,就把你抓起来。最后找到一本书,就这样半夜将大法弟子那常俭带到五家分局。5月11日8点钟,恶徒将那常俭送进双城市第二看守所。5月17日五家镇分局向家属索要3000元钱,说就能把人给保出来,否则就给判劳教。因家属没给他们钱,在看守所关押了33天后,6月4日将大法弟子那常俭送进哈尔滨万家劳教所集训队呆了19天,转送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劳教一年半。
在劳教期间,那常俭因遭受残酷的肉体和精神迫害,身体十分虚弱,两只脚已变形,只剩皮包骨头,走路只能用两人扶着走。劳教所怕担责任,在2003年11月17日将他释放,2004年1月14日那常俭含冤离开人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