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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教养院酷刑逼迫法轮功学员违心表态放弃信仰


【明慧网2004年2月5日】从2002年8月开始,锦州教养院对法轮功学员迫害升级,强行洗脑,用各种手段强制学员放弃修炼。在二大队一楼设有两间审讯室,两室同时施酷刑,把法轮功学员逼到屋的西南角上,戴上手铐或反背手铐,戴上安全帽。美其名曰保护学员的生命安全。

警察二班倒,日夜不停的进行所谓的帮教,还用几名犯人看着,逼迫大法学员长期站立不让睡觉,只要一闭眼犯人就拳打脚踢。坚持不转化的学员,警察就开始用刑,拳打脚踢、坐铁椅子、用电棍击(有的用四根),有的恶警竟把电棍通到大法学员的嘴里,不达到逼学员写“三书”(保证、悔过、揭批书)的目的不罢休。因为长期站立,不让睡觉,学员方冶、陶猛,腿脚部都严重受损,至今不能正常行走。所谓的“三书”都是在学员几天不睡觉神智不清的情况下写出的,因不是出于内心,当学员清醒过后痛不欲生。所以才有以后学员们写声明,声明三书作废,坚定修炼、抗议迫害,此起彼伏,弄得警察也是惶惶不可终日,乱作一团。从此每个寝室派入两个犯人当室长,日夜监视每个学员的言行,连上厕所都有人看守,如临大敌。

后来警察又想出更损的招儿,特意单设一室,专为写声明或他们认为“转化不好”的学员预备的。有一个叫郭老五的犯人带几个犯人到该室,在警察的暗示下对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用更残忍的手段刑讯逼供写三书。体罚坐小板凳从早六点到晚九点或半夜十二点,打手们还一天没遍数的折磨法轮功学员,用学员的身体练拳脚。先是用一个犯人或两个犯人按住学员,另一犯人就用肘或膝撞击学员两肋及前后胸,用脚(即飞脚)击学员头、脸部位,用钢笔压手指等等。如不“转化”天天如此,这就是“文明先进”的锦州教养院。

参与迫害的警察有:院政委(后院长)张海平
二大队教导员兼大队长冯子斌
二大对副队长李松涛
警察有张春风、杨庭伦、张加斌、闫国升等。

成文:2004年02月04日  发稿:2004年02月05日  更新:2004年02月05日 15: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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