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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田乡法轮功学员杜淑云被非法判刑十年


【明慧网2004年2月4日】杜淑云,女,四十五岁,河北赤城县样田乡村民。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修炼后全家人身心受益。因她不放弃修炼并讲真相,二零零二年十月被非法判刑十年,其家人及亲友也被关押勒索巨款。

九九年七月二十五日,杜淑云进京上访,被乡政府书记高金龙接回后,送进了县看守所,以“扰乱社会治安”罪,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出来后由乡政府罚款五百元,以后每到“敏感日”就被乡里逼迫写“不炼功”保证,被监视,没有安宁日子。

二零零二年十月十八日夜晚,乡派出所所长杜志刚、副书记汤占宽等人领着县公安局的、村干部、还有乡里的几个人员,大约十几人到杜淑云家,以她印刷大法真相资料为由,搜抄资料并抓人。当晚,因杜淑云在邻居王玉梅家过夜,不法人员没抓着人,他们搜走了部分大法书籍。

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五日凌晨,由于恶人举报,乡里除了两名职员没参加之外,其余全部出动,另加两名县刑警队的人,乘三辆汽车到杜淑云的亲家三合村,强行带走了她,送往县看守所。由市公安局直接参与审讯,从家搜走电脑一台,复印机一台,价值一万多元。被定为国家大案“环京二号”,非法判刑十年,现关押在县看守所。

自杜淑云被抓后,其家中也遭到了严重的迫害

一:在三合村抓杜淑云时,把她亲家家里搜了个遍,以搜出土枪为由,抓走了她亲家,关进县看守所十五天,罚款、送礼花了共两万元。

二:在乡政府、派出所,恶警对杜淑云的女儿女婿、丈夫分别进行审讯,又让杜的女婿交罚款四千元,杜的丈夫交罚金六千元[只凑够四千二百元],如不交现金就把人带走。逼得另一个未出嫁女儿四处求人借钱。他们家本来就很贫困,平时靠杜淑云做裁缝活为生,房子都是租的,家中连个象样的家具都没有,这次更是负债累累。

三:因为杜淑云被抓时在邻居王玉梅家留宿一夜,王玉梅家被勒索近八千元,不交款就抓人。

明是非的老百姓都说:“放着坏人不抓,专治好人,肯定是那些人又缺钱花了。这是什么世道啊!”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2/19/45274p.html)

成文:2004年02月03日  发稿:2004年02月04日  更新:2004年02月03日 22:3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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