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29/68639p.html |
长春市黑嘴子女子劳教所二大队管教魏丹犯罪记录 |
【明慧网2004年2月29日】魏丹,女,现年38岁,身高1.70米左右,皮肤稍黑,常将脏话挂在嘴上,此人素质极差。魏丹身为警察,为了获得上司的提干、重用,充当江氏邪恶集团的鹰犬,在二大队出尽了风头用尽了一切恶毒的手段迫害大法弟子。其犯罪事实如下: 罪恶之一:对大法弟子进行强行搜身,经常搞突然袭击,把大法弟子叫到单间,在身上进行层层检查,对内衣、内裤、袜子都要搜个遍。有一次她从一名大法弟子那里搜到经文,她拳脚相加,最后打得大法弟子鼻青脸肿,眼睛都睁不开,成了一条缝。 罪恶之二:私自扣押大法弟子的钱款。在一次统购歪曲大法弟子的书中,由于开始是自愿的。大多数人不要,她就强行说每人必须一套(19.80元),事后,大法弟子都不签字,她就私自做主签上大法弟子的名字。(注:黑嘴子劳教所里面出售的任何东西都要高出市场价的许多倍)在2002年12月24日劳教所以庆圣诞节为由,宣布大队或小队可以合伙聚餐,每人出11.80元,因为是自愿的,有一半以上的人不同意,可是魏丹根本不考虑这些,她和那些犹大及刑事犯狼吞虎咽地尽情地吃着桌上的鸡、鱼、肉。然而,不同意聚餐的同修静静地坐在那里,事后魏丹再次把帐落到所有的人身上(包括没吃饭的人)。 罪恶之三:强迫大法弟子违心表态放弃信仰。魏对她手下的犹大及刑事犯作了专门培训,对于不屈从邪恶的大法弟子实行拳打、脚踢,用针扎、罚站、加班,对仍不背叛“真、善、忍”的大法弟子每天罚站到半夜12点,而且干着最脏、最累的活。 罪恶之四:给大法弟子经常放一些如:“天安门自焚栽赃案”、“傅怡彬杀人栽赃案”,等一系列栽赃大法的录象,漏洞百出。由于大法弟子讲真话,使魏丹对她们非常仇视,迫害开始升级,由拳打脚踢到高压电棍,电得学员脖子,胳膊后背伤痕累累,有的几次被击,昏倒在地,大法弟子宁死不屈,决不屈服于邪恶。丧失人性的魏丹怕继续下去出现生命危险担责任,才不得不停止作恶。魏不择手段,给大法弟子强制戴手铐,并以刑讯逼供的方式逼迫大法弟子写决裂书,对不决裂的进行长时间折磨,直到2002年5月22日来自吉林的大法弟子郭亚玲被折磨致死,凶手魏才收敛了许多。 罪恶之五:她伙同刘连英狼狈为奸、欺下瞒上。2003年10月的一天,长春市城郊检察院的两名办事人员找一位大法弟子(在社会上很有影响,至今仍在黑嘴子劳教所受迫害)谈话,事后检察院的人告诉大法弟子可以用书信的方式,把她要写的话告诉他们。就在大法弟子把写好的书信要投到邮箱,由于下楼吃饭,魏做贼心虚,早就安排好了她的手下的爪牙陆洪艳(家住长春,诈骗犯)、陈慧珍(延吉卷烟厂职工,劳教期间已背叛大法)、孙秀霞(梅河口,犹大)、杜春凤(吉林,犹大),几人上前夺下大法弟子手中的信后交到魏的手中。 罪恶之六:魏对大法弟子欺骗恫吓,仇视坚修的大法弟子,经常给大法学员的家属制造麻烦,找借口在规定的接见日不许与亲人见面,还说谎骗大法学员家人,说学员有病,给坚修者及亲人施加经济和精神压力。 以上是魏丹对大法、大法弟子所犯下的罪行,在此,大法弟子以“真、善、忍”为准则,警告此人立即停止作恶,将功补过,立功赎罪,否则等待你的是天理的惩罚! |
成文:2004年02月26日 发稿:2004年02月29日 更新:2004年02月29日 13:10:4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