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2月27日】2003年元月2日,大法弟子马桂娥回老家探亲,因发真相光盘被河南漯河市源汇区分局国保大队绑架到漯河市看守所。这期间该大法弟子正念抵制邪恶:不吃不喝、不站队、不报号,给管教和犯人讲真相。一出监室门就在走廊里给其它监室的大法弟子大声背诵师父的新经文《新年问候》,见人就说法轮大法好,男监室的一部分犯人一听见或看见此人从门前走过就跟着喊“法轮大法好”。邪恶承受不住,在元月12日,也就是第十一天的早上(双休日),分局派车亲自把马桂娥送回新乡单位家住院,塞给本人一张释放通知书,日期2003年元月十二日。至此漯河源汇区分局邪恶之徒并不甘心,不但对其所有的亲属抄家,电话监听,为了非法侵占其随身携带的几千元钱(孩子的学费),却煞费心机地在2004年元月20日一天之内编出三个决定书:决定在2003年元月24取保候审;决定没收保证金5千元;决定2004元月20日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日期都是2004年元月20日,传到本人手日期是零四年二月十九。
已决定2003年元月12日释放的人,怎么还存在取保候审的问题呢?而且日期是释放后的十二天,而通知书却是一年以后。没有取保人,没有通知书,更没人叫什么保证金,他们只是为了吞没从其人身上抢走的几千元钱,就用了这么个卑鄙下流的手段在玩弄法律。当本人打电话质问为什么这样做时,他们却搪塞:你不懂程序,因当时检查有病才放你的,问及6千1百多元钱为什么变成5千时,他们不得已说:这1千多可以退给你。完全一副无赖的丑恶嘴脸。
因不知具体恶人姓名,请同修给漯河源汇区分局执班室打电话(电话:0395-3166610),一天24小时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