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27/68624p.html


吉林省桦甸市临江恶警李福文犯罪记录


【明慧网2004年2月27日】李福文,男,红石林业公安局政保科副科长,家住临江勃吉岭黄楼。

1999年7.20镇压法轮功以来,此恶人追随江××,不遗余力执行其邪恶的镇压政策,公然违背公安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和做人的良知,积极、主动迫害大法弟子,主要事实如下:

一、为了私利,不择手段的种种表现

1、李福文曾不只一次在酒后打电话骚扰女大法弟子,多次莫名其妙地突然闯入单身女大法弟子的家中查访,多次挑拨多个家属与大法弟子家属离婚,扬言“不换思想就换人”。
2、李福文一方面疯狂抓捕、迫害大法弟子,背地里却向受迫害大法弟子的家人买好要人情,大耍两面派。在积极参与非法查抄大法弟子家时,李福文趁机非法没收录音机数个。
3、在提审、讯问大法弟子时,经常以劳教、上刑等,诱骗、威逼、恐吓、挑拨等不正当、甚至是违法手段,给大法弟子及家人制造了数不清巨大精神打击、痛苦和恐慌,每当这时他又幸灾乐祸地讽刺、嘲笑对方。例如:他一方面不择手段地逼骗大法弟子放弃信仰“真、善、忍”、放弃修炼法轮大法,而同时他又处处以“真、善、忍”来要挟大法弟子。在另一方面他对在高压下违心放弃修炼而痛不欲生的人讲犹大的故事(注:犹大是耶酥的门徒,但最后却出卖了他的老师耶稣),以此影射、挖苦、讥讽、刺激他们脆弱的神经,从精神上加重折磨这些人。
4、 李福文经常向人炫耀,被非法关押、劳教的本局大法弟子的材料编写几乎都出于他之手。2000年10——12月间,为了把当时被非法关押的十几名大法弟子全部送进劳教所,政保科、刑警队、看守所的有关人员对大法弟子大打出手,体罚、刑讯逼供,以莫须有的罪名将十三名本局大法弟子强行劳教。

而在整个这个过程中,李福文编造了大量的文字材料,还竟然违反有关规定,将已经处罚过的莫须有的罪名又重复累加、罗列、编造更多罪名,把迫害这些善良无辜的好人,当成捞取政治资本往上爬的梯子,他没有想一想那些文字满是大法弟子的血和家人的泪,也是他迫害大法弟子的铁证。他不只一次向人炫耀:“编材料编到下半夜”,“这次肯定都送走”等等。尽管李福文如此不遗余力,但事实有限,后来证实劳教材料报批三年的有的只批了两年,两年的仅批了一年,有的报批两年的因事实不足根本没有批复,而无罪释放,这是李福文始料不及的。

二、对蔡惠兰的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蔡惠兰,女,1970年出生,原通讯管理处职工。1998年修炼法轮功,修炼前身体有病,修炼后身体逐渐好转,身心受益。不料想风云突变,1999年7.20对法轮功的残酷镇压铺天盖地而来,蔡惠兰心灵受到很大的冲击,精神压力非常大,可没想到的是更大的灾难又降临了。

2000年7月的一天李福文等突然推门闯进蔡惠兰家(注:蔡惠兰与丈夫离异没有父母,只与女儿相依为命),他见蔡惠兰正在抄写经文,便不由分说强行将蔡惠兰抓走。在审讯过程中,李福文恐吓蔡惠兰说:“不说就把刑警队找来上刑”。威逼、恐吓她并将她投进看守所非法拘留。(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权利,在家里关上门看自己喜欢的书并且是教人如何向善的书,这是每个人的天赋人权,而李福文等人的所谓执法行为却是践踏人权,违反宪法和国际法的,到底谁在做违法的事不是很清楚吗?)

这次拘留对蔡惠兰的身心打击很大,她常常如惊弓之鸟、担惊受怕,这对她的健康非常不利。

可是雪上加霜,灾难并未到此结束。这次非法关押时隔不久,2000年秋季的一天,晚饭后在勃吉岭小区大道上,蔡惠兰路遇喝得醉醺醺的李福文。李福文硬是怀疑蔡惠兰发传单,不顾蔡惠兰的辩解,强行将她推拉进道边的小卖部。叫来一辆三轮车,因蔡惠兰不服,李福文就将她在地上拖出一、二十米远,她身上穿的牛仔裤被磨出多个小洞,在拖拽的过程中,蔡惠兰的上衣被拽起,露出了腹部,手腕、胳膊多处呈青紫色。可怜孤儿寡母的弱女子蔡惠兰只能忍辱负重、忍气吞声。

在第一派出所的非法强行搜身中,并未发现蔡惠兰有什么传单,在一无所获的情况下,片警焦增义等又闯入蔡惠兰家,抄出一本《转法轮》及炼功带,恶警们如获至宝,终于为他们的违法乱纪行为找到了一块遮羞布,并以此为借口将蔡惠兰投进看守所,再次非法拘留。而行恶者李福文反而有功,得到了500元奖金。

经过这一番变故,蔡惠兰从身体到精神都承受了太大的打击。在看守所阴冷潮湿的牢房里,睡凉铺没有被褥(为了故意折磨大法弟子,不许送也不让买被褥),有时为了迫害她还故意开着窗子灌凉风。想想孤苦伶仃的女儿,想想自己受的屈辱和不公正的对待,想想违法者却堂而皇之地成为无辜者的审判员,真是有冤无处申,有苦无处诉,蔡惠兰的心里苦不堪言。就是这样,李福文和政保科仍不罢休,三番两次去看守所提审,实施精神迫害。

由于超出极限的精神打击和长期的精神压抑,由于苦痛无助的处境,由于看守所恶劣的关押条件,更由于不能正常地学法炼功,蔡惠兰因炼功已逐渐好转的身体,出现了明显的不适反应。腹痛的很厉害,腹胀、腹部明显胀大,且呈现发展的趋势。从看守所回家后,她也曾寄希望于炼功使身体复原,但哪里有安静修炼的环境?整天担惊受怕?她也曾去医院去救治,但仍无济于事,医生当时就说只能活两、三个月。然而就这样经历了一年多的痛苦挣扎后,年仅32岁的蔡惠兰终于抛下年仅5岁的女儿含恨撒手人世,成为这场对法轮功镇压的一个牺牲品。

试想,假设没有这场镇压,蔡惠兰会同上亿的法轮功修炼者一样自由地炼功、修心向善、开开心心的学法,心态祥和、达观,身心会越来越好,越来越健康、快乐,年轻的生命怎么能这么早就结束了?造成她死亡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李福文不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吗?

三、李福文受到的警示

1999年7.20日,李福文去长春抓捕本局去上访的大法弟子,在长春亲眼目睹了空中旋转的法轮(当时许多警察、世人、大法弟子都见证了那神奇的景象)。回局后,他讲起此事,被当时的公安局局长马锡金呵斥:“你是干什么的你不知道吗?你是看到了吗?”从此李福文缄口不提此事,别人问起,他只说他看花眼了。其实这就是让他见证法轮大法的神奇,警示他不要对大法和大法弟子作恶,可惜他没有醒悟。

1999年9——10月,李福文因积极迫害大法弟子,并编造材料把数名大法弟子非法关进看守所,因而第二次受到警示,身体患病、肛瘘流脓血,不能上班,其实这是警告他停止迫害大法弟子,可惜他并未以此为戒。

2000年末,为了把当时被非法关押的十几名大法弟子非法劳教,李福文不遗余力,绞尽脑汁编材料,罗列罪名,将十三名大法弟子送进了劳教所,迫害了善良无辜、拆散了幸福的家庭,不久他又遭到第二次报应,肛瘘流脓血长时间不愈,再一次警示他迫害大法弟子是有罪的,只是他仍未惊醒。

十三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劳教后,十一个家庭破碎,妻离子别,其惨状不忍睹,大法弟子邵慧、穆平夫妻同时劳教三年,丢下了年仅3岁的幼子,邵慧的父母年迈体弱多病,经历了这样沉重的打击后,邵慧父亲的眼睛几乎失明,照料自己生活已是极其困难却又担起抚养小孙子的重任,艰难的日子是怎样度过的呀?!白晶志、王春兰夫妇也被同时非法劳教,抛下上中学的女儿愁眉不展,幸得亲朋好友资助,学业才得以继续,不致于辍学。由于做恶太多,李福文的妻子断言他“不会得好的”,坚决不愿与之为伍,导致了妻子与之离心离德。

其实,李福文所做的恶事远不止这些,所受到的警示也远非如此。今天写出这些,是希望李福文能悬崖勒马,善恶有报是天理,只争来早与来迟。在此,我们仍呼唤李福文的良知,呼唤所有同李福文一样参与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的警察、有关工作人员及世人的良知,请从现在开始了解法轮功,弥补给大法和大法弟子造成的损失,为了你们的未来,请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成文:2004年02月26日  发稿:2004年02月27日  更新:2004年07月15日 04:56:40


意见建议请寄 feedback@minghui.org
明慧网版权所有 © 1999-2004 MINGHUI.ORG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