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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之外的所有中国人都应站在原告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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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2004年2月27日】加拿大法轮功学员起诉《华侨时报》诽谤及煽动仇恨案,于2月23日至25日再度开庭,进入最后终审结案阶段。

    不论法庭裁决的结果如何,这个案子揭示出的海外某些媒体配合江泽民集团在华人社区散布对法轮功的仇恨的行为,早已超出了这个案子本身。精神受到伤害的不但是法轮功学员,所有被谎言误导的读者实际上都是受害者。

    《华侨时报》2001年11月3日发表文章,用极端下流晦暗的字眼捏造低劣谎言污蔑法轮功;之后拒绝法轮功学员的交涉,并连续刊登数十篇诽谤法轮功的文章,煽动对法轮功的仇恨,所用材料大部份与国内江氏集团诋毁法轮功的材料完全相同。2002年2月2日,《华侨时报》在禁令期又出版12版特刊,由其社长亲自撰文,号召社会签名“声讨”法轮功。

    被谎言搅动起来的无端的仇恨,对于仇恨者和被仇恨者,都是巨大的精神迫害。今天站在原告席上的,远远不应只是法轮功学员,而是被告之外的所有中国人。在美国华府,有一个对于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遭遇一向很同情的房产商,但是,是不是迫害到如法轮功学员所说的那种严厉程度,她有所保留。最近总部设在纽约的新唐人电视台举办的最后一场“首届全球华人新年晚会”,在美国首都华盛顿举行。

    这位房产商为了酬谢自己的员工,准备买30张票,送给雇员,这本来是个大喜之事。完全出乎她的意外的是,对于她的笑脸和好意,有些大陆员工拒绝接收。拒绝是正常的,不正常的是这些员工表现出的那种异常恐怖的反应。看起来多么不可思议,原因却非常简单:新唐人电视台在宣传中称有邀请法轮功学员中的著名艺术家同台演出。

    就是这么一个细微之处,房产商终于了解到了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迫害的无孔不入,相信了这场迫害的严峻程度。

    造成这一切恶果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包括“华侨时报”在内的海内外媒体迎合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的大肆诽谤和诋毁,在华人心中种下了难以磨灭的仇恨,从而对这些人的心理和精神上造成了严重伤害,才发生上面那一幕对于老板的笑脸和好意表现出精神极不正常的惊惶失措。

    对于广大在中国大陆生活过的中国人来说,“华侨时报”之类的媒体对法轮功的诬蔑,除了产生对法轮功本身的误解而导致的在“思想”上的仇恨,还有更深一层的在行为上的“误导”:沉默,不关心,避之不及,从而纵容了这场邪恶的迫害。

    “华侨时报”的报道,无论它自己如何辩解是出于何种目的,绝大多数华人读者会解读为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的镇压在继续,在升级,而且从国内蔓延到国外。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量,这使得更多的华人不敢出来为法轮功说话,从而导致这场迫害得以延续,使得更多的法轮功学员在江泽民集团的迫害中惨遭折磨,甚至失去生命。

    而当真相大白时,这些人会为自己在这场对人性的巨大迫害中的“不作为”后悔莫及,从良知的角度上讲,他们受到的伤害也许超过了法轮功学员本身,他们才是真正的受害者,他们完全应该同法轮功学员一起,站在今天的原告席上!(明慧记者欧阳非撰稿)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3/18/46177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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