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27/68592p.html |
贵州大法弟子李如萍控诉迫害 |
【明慧网2004年2月27日】我叫李如萍,女现48岁,是修文县移动公司职工,1996年5月得法。 1999年4月20日,修文县公安局秉承610指示,开始迫害法轮功,把我传讯到县公安局,了解修文大法传播情况我没有配合。 我从拘留所出来后,公安局多次协迫单位,威逼我写“三书”如果不写,就要送我到阴暗潮湿的地方。直到现在单位还在逼我写“三书”但我决不会配合任何单位和个人,做违背宪法和良心的行为。 |
成文:2004年02月26日 发稿:2004年02月27日 更新:2004年02月27日 17:09: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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