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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黑山县大法学员被迫害事实 |
【明慧网2004年2月26日】我今年40岁。辽宁省某县人,本人96年4月学炼法轮功,十几种疾病获得康复,节约了大量医药费,身心受益匪浅。99年7月江××发动迫害法轮功的运动,我们修炼“真、善、忍”的民众一夜之间被诬蔑为“反党、反社会、反人类、反科学……”。这突如其来的打击,铺天盖地的谎言令人窒息。随之而来的是矿纪委、学校领导三番五次地要求写“保证书”,并到家里逼我把大法的书交出来。单位及矿领导迫于上级压力,和亲属联手逼我写不炼功、不上访的“保证书”,矿纪委暗示以党籍、公职做代价。邻居、同事看了电视的诬蔑宣传,都用异样的眼光审视我们。 在这种迫害打击下,我仔细回忆了自己这几年修炼大法的过程。我由一个患十几种疾病,工作走路都成了负担,整天与药为伴,躺着嫌累、睁眼都难受的病人,变成了健康、乐观、向上、善良的正常人。并且通过学法,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和人生的意义,真诚、善良、宽容、忍让,善待他人,处处为他人着想,做一个无私、无我,不讲索取、只讲奉献的高尚的人,这没有错。我们应该为师父、为大法说一句公道话。 2000年7月我与爱人和同修去北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被非法抓捕,在北京办事处被扣押3天,被看押人员搜走了身上带的148元钱。3天后,被单位领导和当地公安劫持回当地,在黑山“监管大队”(原看守所)。 在监管大队被关押的一个月里,我看到先后有三、四十名大法学员。在被关押期间,管教不让大法学员炼功,一旦被发现有炼功的,他们就大叫或突然踢门(监室的门都是铁的)如果没有精神准备都被惊出一身冷汗。在那里吃的是高粱米饭,白菜汤和咸菜。每天收10元钱的伙食费。盖的被子是犯人扔下的又破又脏。每半个月要收行李费20元钱。行政拘留期限应该是15天,到期时提审,问还“炼不炼”了?“炼”就不放,继续关押,又关了15天,坚持不放弃信仰的学员有的送到了马三家劳教所继续迫害,有的被勒索3000─5000元钱才放人。 我被关押一个月后,我们家人托亲属说情,我和爱人每人交4000元抵押金(共8000元,未开收据,押金交给八道壕镇派出所至今未还)取保候审,看守所收我们伙食费680元,被看守所(姓翟的)搜身时没收200元,加上日用品和家人托人费用,此次损失近万元,并没收身份证。 我被释放后时刻受到监视,单位领导虽能理解一些,但是迫于压力,不得不顺应上级的要求。由于多方面的压力和心理负担,没有炼功,自己的身体经常出现不适,自己担心旧病复发,给我的精神上造成很大的伤害。 2000年末到2001年元旦,我再次来到北京,没想到天安门广场的武警为抓捕法轮功学员竟想出了最无耻、阴损的招数---在天安门广场上,他们逼着游客、过往行人骂大法骂法轮功创始人,不骂就抓上警车。由于我拒绝了他们这种流氓行径,广场的恶警就把我抓上了警车。 我看见有两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大概是羞于启齿骂人而被强行抓上警车,吓得带着哭腔哀求,解释说我们是学生,是跨世纪留念才来广场的。可这恶警说什么也不放,非逼她们骂人不可,在这种威胁、恐怖的情况下,无奈这两个学生不得不违心地骂了一句才放她们下车。这是我亲眼所见。 警车把我拉到了广场派出所后,又转到了一个未挂牌子的地方关押一宿,第二天被送到东城区看守所。那里的恶警非常邪恶,体检时,他们强迫学员蹲在地上,一位30多岁的女学员蹲慢了点,就被四、五个年轻力壮的恶警拳打脚踢打倒在地。 因体检不合格,我被分到动物园派出所,说我这种情况没事,一会就放你走。他们用这种手段骗得了我的姓名、地址,然后就把我送至当地驻京办事处“凤龙宾馆”关押一天一宿后,被单位及当地公安押回,又被送至阜新矿务局“国保大队”关押20天。提审时主管迫害法轮功的阜新矿务局“国保大队”队长王俊林见面二话不说,先是一顿耳光,打得我一阵踉跄,逼我说出还有谁去北京了?我说:“只有我自己,我是因为不骂人被抓的。” 他们不信,还骗我说“你炼不炼我不管,那是你的信仰自由,我就打你说谎这个劲”。后来他们看问不出什么,就把我送进阜新看守所。队里的亲属怕我的衣物被犯人抢走,就把羽绒服、皮鞋和钱送回了家,我只能穿毛衣,穿袜子踩在水泥地上,(2001年)元旦那段日子是最冷的。调监室后,号长由于没得到什么好处,就找碴,暴打了我一顿,胳膊肌肉疼了近一个月。 关进看守所几天后,“国保大队”的王俊林等三人又来提审,还是逼问同去的人员,我说没有,他就打我耳光,手打疼了,又用拖鞋打,打头、打脸、端下颏,用手指戳喉咙等。那个带眼镜(40多岁)姓杨的警察,冷不防一脚踢中右肋,把我从凳子上踢到地上,痛彻心脏,蹲伏地上,后来心一横坐起来。王俊林还威胁我说,这样的提审还多着呢,然后把我关回监室。 室内人多,晚上没被褥,只能和一个犯人盖一个被子,睡在冰冷的板铺上。同室的还有几个杀人重犯。一个杀人犯说,他因口角把一个人杀死,放到锅里煮了,还尝了一口人肉。后来又到他家把那人的妻子、孩子全杀了。这个杀人犯就挨着我睡。犯人白天要坐板,一天只允许2─3次厕所,厕所在室内,早晚定时供水,因人多,22天洗了一次脸,没刷过一次牙,没洗过一次脚棉裤被人换走,变成了晴纶裤。每天的伙食极差,窝头还不让吃饱,白菜汤没有菜叶。他们叫我清扫便池。白天和犯人一起缝手套,有时缝不好犯人就用针扎手。每人都被剃成了光头。 一位开封的同修进京上访拒报姓名、地址,被分流到阜新看守所。他是一位大学声乐教师。歌唱得好,唱得全室的犯人都呆呆地听。他因拒绝放弃修炼被解聘,并被迫流离失所。他被犯人打伤了腰,而管教不闻不问。犯人不许我们交谈。他几乎每隔一天被提审一次,当时他只穿一条晴纶裤和一条牛仔裤,两件毛衣被犯人抢走一件,大衣被管教留在存物处,冻得他夜里无法入睡,白天流鼻涕,在家时他没吃过窝头,消化不好。提审时恶警让他跪雪地,每次都挨打,他都坚强地挺过来了。 一天有一个60多岁的女同修,从走廊拖着沉重的脚镣并且是和手铐铐在一起,几乎是手脚同时着地,听犯人说,她已经一星期没吃饭了,因提审时她喊“法轮大法救了我的命”“法轮大法就是好”而被砸上了脚镣,铐上了手铐。她就绝食抗议,这是带她去灌食。 还有一天,一位女同修被灌食,几个恶警围着给她灌,一女恶警恶狠狠地说:“给她多加点盐,她就该喝水了”。在我们隔壁的监室关着许多女同修,有一位心脏不好,母女俩都被关押,由于不让炼功,又不给吃药,经常季病,发病时女儿急得直哭,狱医怕出事,犯病才去看。但不写“保证书”就不放人。后来那些坚定的同修都被送到马三家劳教所进行迫害。因为我不放弃修炼,他们就把我母亲、爱人和孩子找来给我做工作,骗我签了字。又被他们勒索3000元钱才免于劳教。(后来家里托人将保释金要回)这一次家里花了近两万元钱。 回家后,当地派出所、街道、单位如临大敌,严密监视,不分昼夜经常骚扰。父亲经不起打击,有病了,他们不让外出治疗,后几经周折才同意。街道每天两次来家见面,出门要请假,去父母家派出所的电话也要追打过去。单位领导在会上也指指点点。2001年9月份,我单位的学校划归地方管理,我被取消教师资格,被调到矿锅炉队当司炉工,并将我在党内除名,还把2000年7月进京接人的费用2300元记在我身上,后经我讲明情况,还是在我的工资中扣了600多元钱。 四年多的残酷镇压,使我们这些善良的民众每天都生活在恐怖之中,亲朋好友都受到株连。江氏犯罪集团对法轮功采取“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的灭绝政策,是对中国宪法的践踏,对中国人的基本人权的侵犯,是对人类道德、人性的摧残。我们希望国际社会正义人士共同携手,制止江氏假恶暴的罪恶行径,早日停止这场邪恶的镇压,把首恶江××押上历史的审判台。 |
成文:2004年02月25日 发稿:2004年02月26日 更新:2004年02月26日 12:0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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