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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副总领事诽谤罪成立 加议员致信法轮功学员表支持


【明慧网2004年2月18日】2004年2月3日,加拿大安大略省高等法院判决中国驻多伦多副总领事潘新春诽谤罪。加拿大参议员瑞奈尔-安珠查克(Raynell Andreychuk)就此事特别在2月12日致信法轮功学员表示支持。他说,不能允许在加拿大的土地上进行针对法轮功的仇恨宣传。

安珠查克参议员在信中说,你们成功的对中国领事采取了法律行动,我非常高兴能够出席你们的新闻发布会,对加拿大法轮功学员给予支持。不能允许在加拿大的土地上进行针对法轮功的仇恨宣传。我将竭尽所能让加拿大政府意识到,政府必须采取行动让中国政府保证立即停止类似事件的发生。

成文:2004年02月17日  发稿:2004年02月18日  更新:2004年02月18日 00:5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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