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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居民王英霞被非法劳教折磨的经历


文/王英霞

【明慧网2004年2月16日】我叫王英霞,是佳木斯市永红区十四委居民,下面是我遭绑架后的受迫害纪实。

2002年4月26 日下午,我在自家的仓卖店里卖货,进来一个人,他说买瓜子,他一边买货一边向外看。直觉告诉我这个人不是顾客,原来他们是新立派出所的警察(名字不详),他们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就开始乱翻东西,最后挖地三尺般地抓到两盘炼功带和一盘真象录音带,随后把我带到派出所。(以上他们已构成非法搜查民宅罪)这时新立派出所的两名恶警利用各种方式骗口供,我不配合。他们就用另一种方式开始跟我聊一些法轮功的事,借此他们就断章取义的做成了所谓的笔录。然后让我在上面按手印,我拒绝,他们就强行把我的手硬按到纸上。

带到看守所后,我觉得这一切都是非法的,就绝食抗议。等到第三天,看守所高管教和几名刑事犯给我灌食,拿一支胶皮管子(有小手指粗)从我嘴里往胃里插,然后他们掐我的脖子,表面上是把着我怕我动,实际上是故意掐的,当时的感觉是快上不来气了,那种痛苦难以言表。他们的目的是强迫我放弃绝食。后来在提审过程中,我认为这一切都是非法的,拒绝签字。最后他们以“扰乱社会治安”判我三年劳教。其实在没有我签字的情况下判劳教是不符合法律程序的,是非法的。

到劳教所不久,有一天说党校来人要我们上课。开完早饭后,把我们十几个留下来准备听课。当时大家都想我们是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在做人,修炼没有错,不应该接受所谓的教育。就这样以教导员祝铁红为首的几名警察拳打脚踢,然后把我们都反扣在了铁床上。大家为了抵制迫害都不吃饭。到了第二天晚上警察就把我们都放开了,这其中有贾冬梅和贾秋梅姐俩,恶警教导员不肯放。这样到了第五天时,贾冬梅的状态非常不好,就向刑事犯要纸笔说要写遗书,警察一看才把她俩放开了。几个月后听说她们俩被解教时,直接被当地610接走,后来又听说冬梅被迫害去世了,原因不详。

2002年10月份,为了抵制非法关押,我们拒绝穿劳教服,被警察李秀锦强行穿衣服后反铐在铁床上。晚上反铐,白天正铐,还让我们坐在漆包线小凳上。凳子上布满了沟痕,时间一长就感到很疼。这样不分白天黑夜一扣就是十四天。最后警察看大家都不妥协,就使用了毒刑“大背铐”,同时张晓更、马翠红、张春芝被恶警用警棍打得遍体鳞伤,特别是下身青紫,躺在床上都不敢翻身。

2002年11月劳教所开始了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最邪恶、最恐怖的迫害,强制“转化”。首先监狱来的警察陈镜唆使刑事犯把每个学员的头发稍微长一点的三下两下剪下来,非常难看,这是对人格的侮辱;之后每天让我们坐小凳早6点至半夜11点,两只手放到膝盖上看电视播放的诬陷法轮功光碟,进行强制洗脑;到了晚上7点以后,如果有学员感到困倦闭一下眼睛,警察就把就寝时间延长10分钟。大队长张小丹、监狱警察张镜和周丹逼迫法轮功学员念揭批文章,如不念就不让上厕所,还要拉出去让男警察用警棍打。李秀锦用电棍电张立娥。

第二天我因不念诽谤文章,恶警队长王秀容上前用尽力气打了我一个大耳光,后又送到办公室让男警察用警棍逼我念。这样过了几天在我们周围的墙上贴了一圈诬陷大法的标语。一位六十三岁的坚定大法弟子上前扯掉了两张标语,随后进来几名恶警,还有男警察连踢带打,最后又给拖走。后来许姨说徐宏珍肋骨被踢坏了。这样持续半个月后,他们看到大法弟子们都坚持信仰,他们就用了毒刑“大背铐”,强迫写“决裂书”。张小丹给我上了“大背铐”,没有过多久我感到疼痛难忍,就不想坚持下去了,泪流满面地抄写了一份不应该写的东西。过了两天我内心痛悔万分,就向包夹要笔和纸准备写声明,他们不给,我只好口头声明被强迫写的东西作废。警察高洁又给我上了大背铐,过了两三个小时我感觉手脖子上的筋好像都要折了,疼痛难忍,只好妥协,没有坚持下来。

期间王丽丽被铐二天,手腕全是血痕,仍旧坚定不屈。还有孙景霞以大法弟子的正念,被铐了二十四小时也没有屈服。后来有邪悟者告密说孙景霞同别人说话了。恶警刘亚东又把孙景霞上了大背铐。孙景霞又以超凡的意志坚持下来,后来刘亚东看到孙景霞拒不妥协,就用了最卑鄙的手段:侮辱师父的画像。还有一个鹤岗大法弟子手被铐残,一直不好使。劳教所的八条禁令中第三条“严禁虐待、殴打、体罚学员”,而且对使用戒具也有严格说明,如使用戒具不当造成伤残的,应付法律责任。其实劳教所对学员实行的强制转化已构成刑讯逼供罪。

2003年6、7月份,我们中队警察让我们写诬蔑大法的作业,法轮功学员们不配合,警察候磊对张玉芳大打出手,以至于造成张玉芳眼底有问题,处于半失明状态,持续了几个月以后才见好转。2003年6月,为了抵制非法关押,我和张晓更绝食抗议,到第十二天他们给我进行鼻饲灌食。第二天洪伟队长问我还吃不吃饭,我说不吃,她就指使蒋佳男和刑事犯王杰给我上了大背铐,同时张晓更被洪队长用警棍打了一顿,又给用大背铐铐在暖气管子上,逼迫放弃绝食。同时在中队上课时由于孙红直言纠正诬蔑大法的言词,招来队长洪某一顿警棍,左胳膊被打得青紫。所警察笔记中写到不准警察私拆信件,然而这些警察对法轮功学员的信每封必拆,如带有大法字样都不给发送。

在我被非法关押期间,我爱人由于承受不住三年劳教的现实,同时我被抓走后家里的店没人经营,孩子没有人照顾,提出了离婚。我的家庭原来可以说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可是转眼间支离破碎。丈夫无奈下把商店连同房子一同以低价卖掉。我的父亲已经六十五岁,因经受不住女儿深陷牢狱和离婚的双重打击,思想负担过重,走路时精神恍惚被汽车撞伤三根肋骨,至今还留下后遗症。2003年9月,孩子来劳教所看我,一见面,孩子就不停地哭,问我:“妈妈你吃什么饭呀,好不好,妈妈你怎么有白头发了?”看着孩子天真可爱的小脸我欲哭无泪啊!正是江泽民发动的这场对人性、对善良的迫害,使中国的无数家庭支离破碎,使中国广大的民众被欺骗。江泽民的滔天罪行终将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成文:2004年02月05日  发稿:2004年02月16日  更新:2007年01月19日 02:5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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