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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五常市家乡父老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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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2004年2月15日】

    五常市的父老乡亲们:你们好!

    请允许我为您讲述一件发生在您身边的真人真事。

    她的名字叫兰洪英,家住黑龙江省五常市五常镇,毕业于黑龙江省财政专科学校,五常市财政局职工,她因炼法轮功被非法开除。

    练功前她患有严重风湿病,十二指肠球部溃疡、神经衰弱、荨麻疹等疾病,虽然多方求医,并未治愈,常年承受疾病之苦,1999年2月学练法轮功以后,按照《转法轮》所讲的“真善忍”标准要求自己,修心向善,真诚、善良、忍让,凡事为别人着想,很快各种病症消失,身体健康。

    1999年7月20日,法轮功被当权小人江××无理镇压,并且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在全国乃至全世界进行歪曲事实的污蔑宣传,同时对无辜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抄家、开除工职、拘留、劳教、判刑等迫害。由于得法时间短,兰洪英一时间不知所措。她对照大法扪心自问,李洪志老师讲的按宇宙特性“真、善、忍”要求自己做个好人没有错。自身通过修炼身心受益这是事实,也是有目共睹的。

    她通过认真的思考,于2000年6月,依照宪法赋予公民上访的权利只身一人去北京国家信访办和平上访,用自己身心受益的事实证明法轮大法好,为李洪志老师、为大法、为法轮功学员伸冤。

    然而在信访办外面被问知是为法轮功上访的,警察什么都没说就以扰乱社会治安的理由把她送往当时专门关押全国各地进京上访的法轮功学员的地方。进京上访的事被告知了五常市公安局、财政局。他们派4人(公安、财政各2人)去北京接人,在短短的4天当中花去7000多元钱,回来后财政局竟然把这笔钱全算兰洪英一人身上,每月工资全部扣下,连基本的生活费用都不给。并且没给任何关于这7000多元钱的收据,从此以后她就一分钱工资也没拿过,但她仍然兢兢业业地做好本职工作。后经知情人透露,去北京的4人在北京住高级宾馆,又到各旅游景点旅游共花了7000多元钱。

    兰洪英回来后被非法关押在五常市第三看守所,共非法关押52天,在非法关押期间看管人员让她洗车擦地、擦玻璃,给看管人员洗衣服等非法劳动,还多次被非法提审,要求放弃炼功,逼写放弃公民上访权利的保证书,并说只要写保证书就放人,不写就无限期关押,送劳教 (直接负责人是政保科科长艾春明、杨松鹏)。

    在有冤无处诉、人权得不到保证的情况下,她开始绝食抗议非法关押,并要求无罪释放,绝食第三天政保科不但不放人,反而加重迫害,被送往五常第二看守所关押,家属得知消息后,多次到公安局、宣传部(610恐怖组织)去找,要求放人,第四天公安局要求家属交1000元保证金后,才以证据不足放人。去第二看守所接人时,家人被要求交150元伙食费,家属说2天一口饭没吃,一口水没喝凭什么收150元钱,看守所女管教答,她不吃别人还得吃。就这样一个本不富裕家庭有被无故勒索了1000多元钱。

    在兰洪英被非法关押52天期间,她父母多次到公安局、宣传部,遭到工作人员的训斥、讥讽。她从小都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孩子,是父母的骄傲,如今只因炼功祛病健身,按“真善忍”做好人,去北京上访,一句话没说就被非法关押,年迈的父母整天吃不下饭,苍老了许多。

    事情看来该结束了,但因她没写保证书无罪释放,公安局仍不罢休,派团结派出所所长杨大鹏到家里找、单位找,说是要向她核实点事,其实是送去劳教,所需要的口供材料,但最终未能得逞,这件事给家人带来很大的精神压力,整天提心吊胆。

    2001年11月,兰洪英再次依法去北京上访为法轮功和平上访,去信访办等于进监狱大门,于是她来到天安门广场打开“法轮大法好”横幅,希望所有善良的人们,希望国家领导人能听到她的心声,遭到北京天安门广场恶警的拳打脚踢,眼镜被打碎,在北京派出所被恶警使用电棍电击,后被非法关押在五常驻京办事处,几天吃不下饭,身体极度虚弱,五常办事处的人怕出人命把她带回五常。

    回来后,五常市公安局仍不罢休,伙同五常财政局以领导找她谈话为由,于12月13日被骗到单位(财政局长杨升),一个多小时也未见到领导,于是就下楼往回走,在楼门口看到警车停在路边,明白自己上当了,就边跑边喊:“我是炼法轮功的,是好人”,被团结派出所恶人杨大鹏追上,捂住嘴,强行抬到警车,在没有任何理由,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被送往五常市监狱非法关押。

    几天后,公安局要求兰洪英在拘留证上签字,她严厉拒绝,并职责他们对她无辜迫害执法犯法的罪行。当家里人问公安局的警察为什么抓人时,他们竟然造谣说她大闹财政局才抓人的。从她被非法关押那天她就开始绝食要求无罪释放。年迈的父母多次到公安局找局长陈树森要求放人,遭到拒绝。

    第11天后家属被通知兰洪英病重,让家人病保,并要求交500元保证金,11天没吃没喝的她被迫交200元伙食费,不交钱不让探视,并被强行灌食2次,第一次没灌成,第二次被插破鼻管流血后,恶警才肯罢手。在经历了身心痛苦煎熬后 (责任人公安局政保科长刘方、战志刚)重获自由。

    回家后单位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将她开除,生活失去保障,公安局还要劳教她,于是她被迫流离失所。

    2002年8月她的住所被人举报而被吉林省榆树市公安局非法抓捕,住所内值钱的东西被洗劫一空,存折上6000多元钱被榆树公安非法没收,因拒绝榆树市公安的非法提审,被恶警打耳光二十多下,被用电棍电头部、脸、嘴,疼痛难忍,强迫干体力活,在去干活的路上累晕过去。

    2002年11月末,被送回五常监狱非法关押,不允许家人探视,直到2003年4月五常法院在未通知家人,不允许请辩护律师的情况下,对四位因发真相材料的大法弟子进行非法开庭,在法庭上她揭露了榆树公安对她刑讯逼供的非法迫害,当她被问是否有罪时,她回答说自己没罪,历史上岳飞精忠报国却被恶人诬陷谋反朝廷,文革时刘少奇被打成工贼、反革命,如今法轮功只因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被污蔑反政府,遭受无辜迫害,这一切都是恶首江泽民利用政府迫害法轮功一手造成的,兰洪英请人们不要相信电视上的诬陷谎言,要记住“法轮大法好”!记住“真善忍”!非法审判在草草中收场。

    在没有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2003年6月,兰洪英被监狱通知非法判刑8年,她不服判决,上诉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被无理驳回上诉。2003年7月中旬,兰洪英被送往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在那里集训队期间,因不配合邪恶,面部被打得变了形,肿得认不出本人来,现在仍将面临强制洗脑、精神与肉体的迫害折磨。

    五常市的父老乡亲们,看了此文,您就会知道江泽民发动的对法轮功的镇压是非法的,他才是真正的违法者,践踏宪法和法律,剥夺法轮功学员上访权利、信仰权利。这场镇压不仅迫害了法轮功学员,同时也迫害了全国的老百姓,他控制宣传机器大量污蔑宣传,使不明真相的人对法轮功仇恨以至于助纣为虐。

    善恶有报是天理,镇压者必遭天惩。善良的人们不要再听信江××的谎言宣传,看一看法轮功学员冒着被抓、被劳教,甚至被迫害致死的危险,自费印制真相资料,希望您及您的亲朋好友都能了解真相,为自己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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