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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新时代电视台:法院裁定中国副总领事犯有诽谤罪


【明慧网2004年2月12日】加拿大新时代电视台(Fairchild TV)2月3日报道,安省高等法院裁定中国驻加拿大副总领事潘新春在去年五月一日去信《多伦多星报》,指法轮功学员契普卡属于“罪恶的×教”是诽谤。法官判潘新春赔偿一千加元并支付契普卡一万元法律费用。

报道说,加拿大法轮功学员对这项裁决表示满意,认为裁决是“正义得到伸张的开始。”

报道还说,在温哥华的法轮功学员对裁决表示高兴,发言人指出,“中国政府的迫害是反人道罪行。”

成文:2004年02月11日  发稿:2004年02月12日  更新:2004年02月12日 00:3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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