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陇西法轮功学员张有清遗照 |
张有清,男,1944年生,甘肃省陇西县建筑工人。参加工作三十余年来,几乎年年评为先进工作者。1998年12月,夫妇俩开始修炼法轮功。2001年元旦期间,因上北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夫妇俩被抓,被投进监狱,后被送回本地,张有清被非法判劳教半年。回家后,继续坚持修炼。
2002年1月25日,恶警宋健华带领几名警察闯进其家,问他俩是否继续在炼法轮功,张有清说:“炼着呢。”当时一名警察恶狠狠地说:“再炼把你们全关进监狱里。”随后他们走了。几分钟后返回,把夫妇俩带走,关在陇西县看守所,给家属下达了刑事拘留的通知书。
4月22日,释放证下达,但宋健华说:“上面没有政策,不放。”同时在外扬言要把张有清夫妇关死在监狱里。
5月,张有清开始拉肚子,同时吃不下东西,身体一天一天开始衰弱。
9月,宋健华提审,(这时张有清身体已很虚弱)问是否继续修炼,回答是肯定的,同时张有清说:“释放证已下达了,你还不放?!”宋健华恼羞成怒,就动手打张有清。当张有清走出审讯室时,脸色苍白,站立不稳,不几日,大小便失禁。没办任何手续,就被从看守所转至拘留所。
11月1日,拘留所通知家人领人,此时张有清已久卧在床,无法起身,枯瘦如柴。而且拘留所还要其子代写“保证书”,并从病榻上抬起张有清的手,按上手印。三天后,张有清含冤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