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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东各地恶警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实


【明慧网2004年12月7日】来自湖北黄冈消息:进入喜获丰收,硕果累累的金秋十月,气候温暖宜人,遍地黄粮归仓,善良的人们的脸上无不挂着丰收的喜悦之情。然而正是在这金秋十月,江氏集团在黄冈却再次犯下打压好人的累累罪行:强行非法绑架、非法抄家、非法关押、非法逼供等等,多少善良的大法学员及家人惨遭精神和肉体的迫害。这种恶法恶行与金秋时节的美好气氛显得极不和谐。苍天有眼,法网恢恢,在天赋人权的社会,谁在违法犯罪,谁在违背天意,岂不是一目了然吗?请看:

黄州恶警实施又一轮的非法抓捕:据黄州大法学员消息,10月13日晚,黄州家住建新大队大法学员霍贵斌被恶警踹门而入非法抓捕关押;10月18日,农行学校大法学员陈涵被非法抓捕关押;10月28日晚,家住龙王山大法学员陶珠珍被6个恶警绑架。还有国税局退休职工龙国珍、周婆婆家受抄家骚扰。绑架事件由610指使;实施抓捕仍为黄州公安一科恶警(原已多次曝光)。

浠水县恶人不许好人喊冤,还要非法抓捕:2004年10月上旬,善良本份的南小青母亲找到浠水县公安局副局长(专职负责迫害法轮功学员)恶警头目黄海军,向它求情,讲道理要求释放儿子南小青,黄海军凶狠的瞪着一只眼(因其另一只眼是假眼)用手使劲的卡住她的喉管,吼叫着将她推出了门外。

在上诉、讲道理、求情无门的情况下,南小青的母亲挂上写着讲道理的牌子,为求法律给予公道,为求得正直善良的人们的同情,救出生命垂危的儿子,于10月11日在县政府门前喊冤,在上午11点多钟遭到了公安局派来的两辆警车、一群恶警围攻,他们用臭袜子塞住她的嘴(怕她喊),将她按倒拖到警车中,推到监牢进行囚禁关押、迫害至今未放,同时被抓的还有南小青的大妹。(浠水县大法弟子南小青因证实大法讲清真象,被非法抓捕超期关押在浠水第一看守所已遭受一年多折磨。9月被黄冈市医院诊断出高血压、高血压性的心脏病和脑动脉血管硬化四种严重疾病,生命重危)。

武穴市发生多起绑架:10月1日当天恶者近10人扛着摄像机到廖元华家,到处乱拍乱照,抓走廖元华。大法修炼者廖元华,原市农业局纪检书记,廖元华曾因证实大法,非法判刑后在沙洋范家台监狱惨遭四年监禁迫害。今年以来,自从明慧网8月19日、9月2日将湖北省武穴市大法弟子廖元华在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受酷刑迫害的示范图公开后,湖北省610及公安部门给武穴市610及公安局的压力很大,导致此次大抓捕。

10月1日市农业局大法弟子史利萍被抄家;10月3日下午,恶人将廖元华的姐夫、大法弟子余济斌和余济斌的儿子余远绑架并非法关押进拘留所;10月3日夜晚又将大法弟子刘艳岚绑架;10月5日,大法弟子吴运红与路过他家的女大法弟子刘艳峰一同被绑架;10月9日晚,女大法弟子胡楚才、张宝珍外出讲真象被蹲坑的青林派出所恶警蔡汉军非法绑架。其中,廖元华、吴运红、余济斌、余铁军被关押到市第一看守所,他们为抗议迫害绝食绝水10多天,现骨瘦如柴,生命垂危,仍遭公安、610恶警灌食、打针。据目睹现场的干警讲,其状惨不忍睹,凡有良心的人都不禁为之落泪。公检法部门不将行凶伤人的沙洋范家台监狱违法恶警绳之以法,反而将备受折磨的廖元华一绑再绑,一关再关。目前被关押的大法弟子不许与家属见面,他们害怕迫害真象被人们知道,企图掩盖罪行,害人灭口,以达到遮人耳目的目地。(恶人曝光见明慧网10月22日报道)

大法学员在此提醒有关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一、你们是不是公然违犯了国家宪法?你们上述行为至少公然违犯了国家宪法的有六条:公民权利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公民有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你们执的什么法?如果能把你们的法律证据提供出来,大法学员可帮助提供给国际法庭、国际追查组织,你们敢于将见不得人的所谓打压“文件式的法律”公开吗?据你们中有人狂言,“炼法轮功的不在宪法之内”,那这岂不成了法外之法、法上之法吗?请看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的特权”。“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所以说,迫害法轮功是绝对是违犯了国家宪法。

二、你们的恶行敢不敢公开曝光?据讲大抓捕是为了你们下一步的洗脑转化。请问省洗脑班,何不体面的把你们的“国营大牌”挂出“公开经营”?为何要用黑社会式的偷偷绑架、冒此执法犯法之险呢。把你们的高招公诸于世,达到大面积的转化岂不更好?为何不敢、怕见阳光吗?在法轮功已走向世界的今天,放眼世界大审江的局面,中国发生的迫害显得那么孤立和猖獗,与世界的局势格格不入,你们难道真的不能清醒?不应该反省一下吗?

三、奉劝你们从善弃恶,才是对自己的最好保护。“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是历史总结千百年来的告诫,它不仅含有人生哲理的一面,也有着深刻教训的一面。近几十年来,此前的“文革”还不足以为戒?眼前的教训也足以令人深思啊。如报上常登的女公安局长任长霞,死于车祸,为何同车的人都在,偏偏就她一人命亡?大法弟子们都清楚,虽然江已经下台,但是国家恐怖主义的阴影依然笼罩在每个中国人的身边。迫害没有停止,迫害悲剧随时有可能再度发生。但是,相信中国人民总有觉醒的一天,那时,人们会选择本该属于自己的权利与尊严,而行恶者将再无处可逃。希望你们能用法律来认真权衡一下,希望你们弃恶从善,善待大法修炼者,不要再跟随必然短命的恶法再作恶了,这是对自己的最好保护。再不停止迫害,给自己造成的恶果后悔也来不及呀。

成文:2004年10月30日  发稿:2004年12月07日  更新:2004年12月07日 04: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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