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2月5日】河南省偃师市缑氏乡唐僧寺村大法弟子朱鲜芝,于2000年6月28日依法上访,被偃师公安局刑拘偃师看守所35天,从此朱鲜芝成了当地恶警迫害的重点,多次被抓捕关押,其中计有:曾被非法绑架学习班四次(每次10至40天不等);刑事拘留二次(每次30天);拘留所拘留二次(每次15天);乡政府拘留二次(每次10至15天);偃师看守所一次(35天);洛阳廛河拘留所拘留二次(每次30天)。非法劳教一年半。朱鲜芝2001年9月30日被非法送郑州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劳教一年半。2003年元月刑满释放。因她没转化,2003年3月,偃师市公安局伙同主任韩国庆、政保科科员张保民、偃师市缑氏乡派出所两名民警,还有缑氏乡610主任马现武及两名女工作人员非法闯进朱鲜芝家,不出示任何证据、证件将她连推带拉绑架到偃师华夏宾馆,强行洗脑。朱鲜芝在3月9日闯出洗脑班,从此流离失所。为此,偃师市公安局、610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四处寻找,曾扬言花十几万元也要找到,结果没有找到人。2003年12月25日左右,恶警在偃师市几个乡镇电线杆上贴满了缉拿告示,说:朱鲜芝于2003年5月批捕在逃。
2004年9月28日下午7点左右,朱鲜芝在郑州市白庙社区大街上被不法密探、便衣盯梢,她打电话时被他们一直跟踪,最后在白庙村公用电话亭被绑架。两名大汉上前扭住她的两只胳膊,扭到白庙村委办事处,5─6个人把她按倒在地,脚踢。让朱鲜芝说出她的姓名、家庭住址。最后,强行搜走她的钥匙和电话号码本。8点左右郑州市东风路派出所民警把朱鲜芝绑架到派出所问口供,她什么也没说,强烈抗议他们这种不法绑架行为,劝他们不要迫害大法弟子。最后到晚上2点左右,强行给她带上反铐送进郑州市里庄拘留所,她口喊:“法轮大法好,不允许无理、无法无天、不负责任的绑架我。”并拒绝进去,反问他们:“谁让你们这样做的?”这时郑州市金水公安分局政保科长李新建说:“有什么责任我承担,我是金水公安分局的。”就这样强行把她关押14天。朱鲜芝抗议里庄拘留所在无正当法律手续的情况下,关押大法弟子,她绝食抗议让立即释放,里庄拘留所恶警称:公安局送来的,你不签名、不承认,我们也要关。恶警在金水公安分局的非法操纵下,于三天后强制给朱鲜芝输葡萄糖点滴一次。第五天,插胃管灌食一次(从鼻子插进胃里)。第六天,又输点滴。共输液四次、插管灌食三次、入口灌食一次,插胃管灌食致使她上吐下泻,他们才停止。14天后,郑州市恶警李新建让偃师公安局恶警给她戴上反背铐,并直接拿着逮捕证进偃师看守所。
朱鲜芝拒绝执行签名、拒绝回答任何问题,二门看守王志轩和恶警指导员许耀彪,密谋后强行给朱鲜芝砸上大镣、硬挣脚镣(一根二十公分粗、九十公分长的钢筋棍连同锁链有十几斤重)、又给戴上死手铐。进号后,她就把手铐脱了下来,他们又叫在押犯黄耀辉、少民两人给她戴上套裆镣,手套在大腿下面,晚上不能睡觉,白天直不起腰,身子弯曲成90度,不能走路,在此期间,管号恶警朱桂芝打她耳光,唆使号里在押犯谩骂她,晚上不给被子,白天不让朱鲜芝穿外衣,只穿了一身单衣服,冻的她浑身直打颤。朱鲜芝一直绝食绝水抗议。四天后,他们才把掏裆镣改为直镣手铐,硬挣又戴了16天。因朱鲜芝的两脚麻木、抽筋,换上软脚镣,又戴了7天。后来上面来检查才把她的脚镣去掉。在此期间,朱鲜芝绝食、拒绝报数、不配合他们的邪恶要求和命令。10月15日上午,他们把不能行动的朱鲜芝抬出去重打六皮鞭(皮鞭是三角带用铍丝缠过的)。第二天,她还不报数、不背监规,又把她抬出去打了五皮鞭。三天后,朱鲜芝仍不配合他们的命令、要求。指导员许耀彪早上九点左右把她们女号子10监室全体人员招集在一起,说不服从管理的按监规严重处罚,又把朱鲜芝抬出去重打10皮鞭。第二天又打四皮鞭。前后共打了朱鲜芝四次,打得她死去活来,她不断的喊:“法轮大法好,迫害大法弟子有罪。”朱鲜芝一直在绝食,他们强行灌食,把她的下巴骨给撬掉。11月15日后,由于身体出现两腿抽筋麻木、头晕朱鲜芝才又开始吃饭。在极其痛苦、脚镣致使身体虚弱的情况下,包号管教晋朝延(音)强行让朱鲜芝干活,糊纸盒,早上6点半起床,一直干到晚上12点左右。硬任务每人250个,完不成任务打五鞭子。动不动就打皮鞭子,成了他们的家常便饭。整个看守所皮鞭声经常不断。长期的折磨使朱鲜芝浑身疼痛难忍,
偃师看守所还关了三个郑州巩义的大法弟子,他们分别是:邵继忠、张远恒、王根聚(音)。住12号监室。因为炼功,被罚站、连打十五皮鞭,并且戴上了掏裆镣。已经绝食抗议五天。
大法弟子李巧红,家住偃师化肥厂。在2004年2月21日驾车和曹孟彩去偃师市寺里碑村发真象资料。因不明真象的人举报,2月25日被国保科王伟伟、张利伟,连车带人一起扣压。恶警张利伟、常冰(或“斌”此人非常邪恶曾打过非常多的大法弟子及大法弟子家属)对李巧红进行毒打、严刑逼供,李巧红承受不住,说出同修曹孟彩等。李巧红2月28日被公安局刑事拘留,3月30日被逮捕,10月15日,被偃师法院捏造事实制作宣传品,判有期徒刑三年。
大法弟子曹孟彩,女,37岁,偃师市第二实验小学教师。2004年2月27日上午10点左右被偃师市公安局国保科张瑞军、张利伟、杨小民、常冰(音)等人非法绑架进偃师公安局。张利伟、常冰(音)两人刑讯逼供,轮流不停打曹孟彩几十个耳光,让她跪在地上,身子必须跪直,如果不直就揪头发、打耳光。由于长时间的折磨,曹孟彩的头发被大把大把的拽掉。当晚12点,恶警出去吃饭时,就把曹孟彩的手反铐起来,还嫌松,又拿个小凳子塞到两胳膊里面,迫她跪在地上跪直。不到一个小时,曹孟彩就倒在地上起不来了。等他们吃饭回来,手铐去掉后,她的两手早已失去了知觉,上厕所都不能。一个小时后曹孟彩的手才慢慢的恢复了知觉,手指麻木两个月后,才渐渐的好转。2月28日一点多钟,曹孟彩被送入看守所。几天后,她的脸上露出紫色的手指印。可见恶人之狠毒。
5月11日、6月15日公安局恶警张瑞军、张利伟两次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7月7日检察院不法人员潘凤巧、詹向红对曹孟彩提起公诉。9月29日法院审判长黄新建、审判员鲍红霞、张惠玲、代记员蒋焕晓非法判处曹孟彩有期徒刑三年。曹孟彩提起上诉。洛阳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张宏谋,审判员卢会元、刘康群,书记员刘薇非法维持原判。上诉过程中,曹孟彩曾委托律师,可是终审裁决书上根本没有律师的辩护意见,连名字都没有。
恶人榜:
偃师政法委书记丁朝龙
610主任张庆华、韩国庆
偃师看守所恶人:
所长郑进祥
指导员许耀彪
管教朱桂芝
包号管教晋朝燕 王志轩
偃师市公安局恶人:
政(国)保科科长张瑞军
科员张利伟、杨小民、常冰(斌)
郑州市金水公安分局政保科长李新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