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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十佳青年卫士”张小芳实为十恶禽兽暴徒 |
【明慧网2004年12月3日】张小芳,女,30多岁,四川省楠木寺女子劳教所七中队队长。此人脾气暴躁、性情古怪、心狠手辣,近年来,因其在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中表现“积极”,被四川省评为所谓的“十佳青年卫士”。其邪恶行径曾多次在明慧网曝光。以下是此恶人的更多恶行,揭开了所谓“十佳青年卫士”张小芳的真面目。 一、不准洗漱,不准换衣服 恶警队长张小芳在大热天,叫法轮功学员做工十六、七个小时,经常干通宵的活儿,回来不给水洗漱、不准换洗衣服,全身汗臭味道实在难闻。 二、灌水、不准上厕所 张小芳对坚定的法轮功学员每次灌五杯水,并不许上厕所。每个人都被灌的肚子滚圆,有的控制不住尿顺着裤子流下来后。恶警就唆使犯人脱掉她的衣服,用衣服把地上的尿抹干,然后把衣服一件一件的扔进垃圾桶里。然后再继续灌水、脱衣、抹尿、扔衣服。冬天室外冷风飕飕、寒风刺骨,许多法轮功学员被冻的全身发乌,抖个不停。如果谁拿拖把用,就罚款、强迫自己拿钱买拖把,还要挨打受骂。还逼迫法轮功学员用嘴在地上舔尿,如不从就把学员的头按到地上舔。法轮功学员吴厚玉、岳利永就是由于不准上厕所,经常穿着尿渍斑斑的裤子。 三、不准睡觉 法轮功学员都是早上五点起床,深夜二、三点才能休息。法轮功学员张琴芳因不喊干部好,恶徒两天两夜不准她睡觉。法轮功学员修炼“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不承认自己是劳教,所以不报数,冬天三天三夜恶徒不准她们睡觉。 四、罚站、罚蹲、罚坐 在恶警队长张小芳的纵容下,有一天法轮功学员付利琼的裤子被人强迫脱下,赤裸下身站在操场上,后来才叫她穿上内裤。 有的学员整天被迫面壁站立十七、八个小时。站立时,脚尖和面部贴墙,睁着眼,膝盖不能弯曲,由吸毒犯人看管。这种酷刑叫“燕儿扒壁”。60多岁的法轮功学员何秀珍在几个月的面壁罚站中,每天从早晨五点钟开始,直到凌晨三、四点才准休息,被折磨得精神恍惚、不能站立,才被送到医院强行输液。 罚蹲不准动,罚坐要求坐标准军姿,不准动,否则拳脚相加。每天长达十七、八个小时,这样长时间体罚,很多法轮功学员腿脚肿胀,行动十分困难。即使这样,恶警张小芳还叫犯人晚上架着她们强行跑步,倒下的拖起来再跑。法轮功学员杨华莲、谭金会因实在跑不动,常被张小芳唆使打手们拳打脚踢。 五、头颈和双腿捆在一起 寒冷的冬天,为了逼迫大法学员放弃信仰,张小芳唆使犯人将法轮功学员弄到小间里去把衣服脱下,双手反绑背后,用绳子把头颈和双盘着的脚捆在一起,人体成了一个360度的球形。这样一会儿人就受不了,而一捆就是很长时间,有的甚至长达二十多个小时,而且还被拳打脚踢,整个过程十分惨烈,其痛苦可想而知了。嘴被蒙住,害怕她们痛苦的叫声被人听见。从那里走出来的大法弟子,个个都是鼻青脸肿,身上青一块,紫一块,走路一瘸一拐的,有的走着进去,抬着出来,有的几个月过去了腿也没好。在这种酷刑的迫害下,许多大法学员承受不了,才被迫妥协。大法学员邱淑琼、李芬玉、黎芸、王红霞等都遭受过如此虐待。 六、烈日曝晒 很多法轮功学员都遭受过此刑。而且还不准说话,不准擦汗水,不准闭眼睛和晃动,否则就要在烈日下作下蹲运动,并绕操场跑圈子等体罚进行迫害。如法轮功学员吴厚玉,恶人将她两腿分成直角,一只脚着地,另一只脚放在高凳上,凳上再放几块砖,双膝不能弯曲,长时间在太阳下曝晒,不准动,一动就遭到恶人拳打脚踢,弄得身上处处是伤。 七、铐在树上、床上 有天晚上,恶警队长张小芳唆使几个打手将法轮功学员杨华莲从楼上拖下来,铐在树上,张小芳边打边骂,附近两栋楼的人都听见张小芳丧心病狂的大骂声和杨华莲的惨叫声。整个过程持续很长时间。第二天,可以看到杨华莲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面目全非。可张小芳却诽谤说杨华莲打了她。还无理要求杨华莲赔偿七八百元的医药费。后杨华莲又被张叫到办公室门口,当众将杨华莲又打骂了一顿。大法弟子艾克秀除同样遭受折磨外,连晚上睡觉都被用手铐铐在床上。 八、强行灌食、致死人命 对绝食抵制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张小芳组织、唆使犯人使用开口器,给她们强行灌浓盐水等手段折磨大法学员。 有个叫朱银芳的法轮功学员,40多岁,红光满面,身体健康。2003年4月25日被送到七中队,因她抵制殴打等迫害,4月26日,恶警叫了二十几个“管教”(由吸毒犯、抢劫犯、贪污犯组成的专门整法轮功学员的打手)把她拖到洗澡室,把她手脚铐上,强行灌食,据说给她灌进了半袋多盐。我们听到她痛苦的喊叫声,不久打手们就用不干胶封住了她的嘴后我们再也听不见她的叫声了。大约4点多钟,我们下楼时就听见恶警们在窃窃私语:“她已经没气了。”这样一个好人到七中队还不到两天,就活活的被一群恶人殴打,强行灌食(盐水)迫害致死。这帮打手(管教,又称“二老板”)在中队里称王称霸,见到哪个不顺眼,就动手打人,还编造谎言,上报恶警。恶警明知她们在说谎,还是要为她们撑腰,无端的惩罚法轮功学员。恶警队长张小芳把全中队的法轮功学员集中起来训话:“昨天那个新学员生病了,保外就医去了。朱银芳来我们中队,若有人敢发一句杂音,我有的是办法收拾她!”接着恶警把大法学员喊到楼上,回寝室“学习”。又叫那些对她们最忠实的“管教”写假证明材料,以逃避法律的制裁。 恶警队长张小芳对打手们说:“只要没有‘转化’的法轮功都是反革命分子,我们就是要打击反革命,你去拿证据或者拍照吧!” 九、延长劳动时间,加大劳动量 在四中队时,早上七点开工,粘假宝石,有针头那么大。除吃饭几分钟外,一直要干到晚上12点,有时甚至干到两点。今天粘1000颗,明天就会增加到1100颗。领的假宝石是用塑料袋封好的,不准打开数,她说多少就是多少。如果粘好的宝石交不够数,就要拿钱赔。她们的宝石进价5分钱一颗,却要我们赔5毛钱一颗。有一次给一个大法学员的一袋就差300多颗,就将她身上代金券(劳教所专用)强行搜去,扣赔假宝石费用。 十、吊铐 有一天将法轮功学员陈文琼反手吊铐在特制的小间高栏上,双脚离地,几天都不放下来。 十一、用警棍、电棍、狼牙棒、钢筋条等刑具毒打法轮功学员 恶警队长张小芳经常唆使“管教”李××等恶人用狼牙棒、钢筋条、筋竹条抽打法轮功学员。如法轮功学员李凤琪双手上的肉被打掉很多。恶警老李队长(50多岁)用钢笔尖钻法轮功学员的穴位和致命处。她还扬言说:“有××党撑腰,把你们打死火化埋了都不犯法。”法轮功学员张玉春被恶警用三根电棍电;恶警队长张小芳一次用电棍电法轮功学员马青春时,一边电,一边吼叫:“那些想上明慧网告我们的,快看清楚,我就是这样打法轮功的,去告嘛,告倒没有呢!”她就这样狠毒,这样嚣张至极。 十二、坐水牢 四中队的陶菊花,郑有梅等十几名法轮功学员被浸泡在污水或粪水中,谓之“水牢”……。 十三、克扣粮食定量 2003年元旦后,恶警队长张小芳扬言:“政府对法轮功加大了打击力度,不‘转化’的粮食减半。”说是减半,实际给我们吃的只有四分之一,规定一天必须喝三大碗汤,五大杯水。不喝的就强行用开口器灌。还不准我们上厕所。年轻的还好点,年龄大的被饿得路都走不稳。七中队每天剩的饭菜宁愿倒去喂猪也不给法轮功学员吃。正如一个杂犯所说:“劳教所的日子本来就不是人过的,你们过的不是人的日子。” 十四、地上拖 2002年8月份,楠木寺气温高达39℃以上,恶警队长张小芳、干事潘容、秦伟霞、王姗等人指派打手将法轮功学员祝霞、吴厚玉、李红艳、韩杰、万古芬等人弄到建筑物铺的凹凸不平的地上拖,一连好几天。吴厚玉被拖了十几天。法轮功学员的衣服、鞋子、皮肉都被拖烂。法轮功学员吴厚玉的背、腿、脚上的肉都被拖烂,满身的肉被揪得青一块、黑一块,拖掉的衣服,裤子和磨烂的衣服碎片到处都是,鲜血和泥沙一层层裹在法轮功学员的伤口上,真是惨不忍睹。 十五、长时间交叉捆绑双腿 强迫大法弟子盘上双腿,再令恶徒把双腿牢牢捆紧,不屈服就不松开绳子。恶警的理由是:你们不是要炼功吗,要炼就不要把腿拿下来,让你炼个够。绝大多数大法弟子都遭受过这种酷刑,有许多人被捆绑达15个小时以上。有的脚背和大腿都被严重磨伤,有的被折磨得双腿拐瘸,几个月都不能恢复正常行走。 十六、舔阴部 恶警队长张小芳及其同伙,羞辱法轮功学员的手段比流氓还流氓。恶警们强行将法轮功学员的衣服全部剥光,逼迫她们互相舔阴部,如有不从者,就把她的头按下去舔……。二、三月的天气,将法轮功学员尹华凤的衣裤剥光,一丝不挂的罚站在镜子前整整两夜;还在一个大白天,尹同样是一丝不挂的被罚站在操场坝里,让众人“参观”,来羞辱她。此恶行被其他中队有良知的狱警看见说:“恶警不是人。”这样恶警才叫尹穿上一条内裤…… 以上是部份证人在劳教所期间所见所闻之点滴,恶警张小芳等恶徒残酷迫害善良百姓、法轮功学员的违法事实举不胜举、罄竹难书。 而这样一个罪行累累的恶徒,披着警皮,打着执法者的幌子,残酷迫害善良百姓、恶事做绝,却被江氏邪恶流氓政治集团评为 “十佳青年卫士”,受其主子的庇护、嘉奖,这不正暴露了流氓政治集团的极端残暴、邪恶的本性吗?! 四川省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七中队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12/31/56104p.html) |
成文:2004年12月02日 发稿:2004年12月03日 更新:2004年12月03日 16:5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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