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2月2日讯】2001年除夕,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为進一步推动对法轮大法的邪恶迫害,在天安门导演了一场自焚丑剧,给大法栽赃,中国大陆的官方喉舌将这一谣言反复渲染,并借此掀起了又一轮的迫害狂潮。大陆各地纷纷给大批法轮功学员兴办所谓“法制教育班”, 实为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進行非法拘禁、实施精神迫害的“强制洗脑班”。在各地洗脑班中,有一本臭名昭著的所谓“教材”充斥着诽谤大法、煽动仇恨的邪恶文字,也暴露了大量的迫害大法的罪证,现对其進行归纳、整理,作为大陆媒体和有关从业人员以及其它参与迫害者的犯罪线索,提供给“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和其他国际正义组织,呼吁对这些媒体和个人所犯罪行進行追查。◆邪恶“教材”基本情况:
书名:《不是“真善忍”而是……》;
出版社:学习出版社(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5号 邮政编码:100806)
出版时间:2001年2月第1版;
发行:学习出版社;
印刷:新世纪印刷厂;
经销:新华书店;
书号:ISBN 7-80116-265-X / D•209;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01)第05301号。
主要内容:汇集了2001年天安门自焚闹剧发生前后的一段时期,大陆各大媒体给大法造谣、诽谤大法、煽动仇恨的邪恶文章。
对该书中暴露的罪证进行分类整理、归纳如下:
一、参与煽动仇恨的媒体:
新华社: 2000年10月9日、2000年12月29日、2001年1月4日、2001年1月30日;
2001年1月31日、2001年2月2日、2001年2月3日、2001年2月4日
人民日报:2001年1月8日、2001年1月10日、2001年1月17日、2001年1月20日、2001年1月22日、2001年2月2日、2001年2月3日
人民日报海外版:2000年7月28日、2001年1月9日、2001年1月11日
经济日报: 2001年2月2日
解放军报: 2001年2月1日
北京青年报:2001年1月31日
光明日报:2001年1月6日、2001年2月1日、2001年2月2日、2001年2月5日
北京晨报:2001年2月1日
河南日报:2001年1月31日、2001年2月1日
北京日报:2001年2月1日
生活时报:2001年2月2日
说明:媒体后的日期为发表邪恶文章的日期,有的媒体同一天发表了多篇邪恶文章。
二、参与煽动仇恨的媒体从业人员:
无具体署名者:
新华社记者、人民日报评论员、新华社评论员、人民日报特约评论员、经济日报评论员、北京青年报评论员、光明日报记者
有具体署名者:
解放军报:解平
北京晨报记者:赵博
新华社记者:王阿敏、王恒涛、徐仁杰、惠小勇、王惠革、师海波、徐江善、李煦、陈毛弟、厉正宏、崔军强、周伟、张敏
光明日报记者:崔志坚、刘先琴、蔡闯、张雨福、金振蓉、蔺玉堂
人民日报记者:王娜梅、吴亚明
北京日报记者:邱洪波
海南日报记者:邱大军
三、其它发表文章或言论进行诽谤、煽动仇恨的人员:
辛之声
张洪林(中国中医研究院)
吴兴人
辛华特
严峻
南生
崔丽(参与自焚者郝惠君的四妹)
吕进军(自焚未遂者刘葆荣的丈夫、开封市广播电视局事业管理科科长)
李秋莉(参与自焚者刘云芳的妻子)
刘恒(参与自焚者刘云芳的儿子)
霍秀珍(参与自焚者刘春玲的养母)
王凤肖(参与自焚者王进东的妹妹)
王凤玲(参与自焚者王进东的妹妹)
刘××(开封市回民中学教师、参与自焚者郝惠君的同事)
马振林(开封市回民中学党支部书记、参与自焚者郝惠君的同事)
薛如涛(开封市龙亭区北道门办事处党委书记)
张兴(开封市大兴辖区门办事处党委书记)
田承忠(平顶山市委书记)
胡武林(河南省政协常委、民革平顶山市委主委)
王月林(农工民主党平顶山市委主委)
高凌芝(河南周口市人大代表)
韩洪然(河南周口市人大代表)
李海龙(河南周口市人大代表)
张治国(河南周口市人大代表)
杨箴红(河南周口市政协委员)
蒋新民(河南周口市政协委员)
赵其凯(河南周口市政协委员)
李建昌(河南新乡市市委书记)
连维良(河南新乡市代市长)
周艳(中国人民大学学生)
魏丽(中国人民大学学生)
靳磊(中国人民大学学生)
赵雪颖(北京师范大学学生)
刘晓晨(北京师范大学学生)
邢玮(北京大学学生)
张卫华(全国学联执行主席、大学生)
刘湘燕(中央音乐学院附属小学校长、陈果的老师)
张小松(北京市民)
王春明(北京退休干部)
张勇(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杨克兴(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局老干部)
吴秀英(成都双桥办事处辖区居民)
陈中苏(四川省消防总队干部)
黄远志(湖北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席)
马学礼(原湖北省总工会副主席)
张建好(广州杨箕村党支部书记)
刘树谦(广州大学教师)
李××(广州五羊一小教师)
米如群(南京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
王依清(江西南昌医务工作者)
纪敏珍(沈阳市沈河区居民)
谢德海(沈阳皇姑区三台子街道党委书记)
舒惠国(江西省委书记)
宋照肃(甘肃省委书记)
赵梓森(中科院院士)
宁津生(中科院院士)
阙端麟(中科院院士、浙江大学材料化工学院教授)
高文新(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教授)
昂旦(青海塔尔寺僧人)
任法融(全国道教协会副会长、陕西道教协会会长)
吉格木德(内蒙古佛教协会副会长)
杨爱香(山东省潍坊拖拉机厂职工)
王金华(四川省自贡市老干部活动馆馆长)
张天保(教育部党组成员兼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王照华(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执行主任)
周强(共青团中央第一书记)
顾秀莲(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
石广生(外经贸部党组书记、部长)
王兆国(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
傅铁山(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主席)
演觉(中国佛教协会常务理事、北京广济寺监院)
袁志鸿(中国道教协会副秘书长)
马运福(中国伊斯兰协会副会长)
石泽生(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副主席)
罗豪才(全国政协副主席、致公党中央主席)
郭东坡(国务院侨办主任)
甘子玉(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主任委员)
朱训(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主任)
林兆枢(中国侨联主席)
王宋大(致公党中央副主席)
庄逢甘(中国反×教协会理事长、中国科学院院士)
余品华(江西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张彤玲(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主任)
说明:人名后括号内是在媒体报道中的该人身份。
四、其它犯罪事实:
●截止到2001年1月22日,江氏流氓集团在非法破坏大法真象资料点方面作案3000多起,非法抢走大法真象资料260多种330多万份,抢劫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制版机等设备2000多台,破坏大法真象资料点1000多个。
●2000年12月25日北京市伪高级法院因为4名法轮功学员印刷、散发大法真象资料70多万页、光盘200多张,非法判处法轮功学员庞有有期徒刑8年、穆春艳有期徒刑7年、陈苏平有期徒刑7年、张立新有期徒刑3年。
●2001年1月9日北京市丰台、海淀、景山区伪法院因法轮功学员印刷、散发大法真象资料,分别非法判处法轮功学员李津鹏、何元生、史秀芬有期徒刑6年、4年、3年。
●北京市伪高级法院副院长王明叫嚣要利用违宪的邪恶“法律”对大法及大法弟子進行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