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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真象资料中劝诫内容的一点反馈意见


    文/大陆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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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2004年12月16日讯】有的同修为了引起世人对真象资料的珍惜,就在真象传单、小册子或光盘封面上加些劝诫的话,劝人不要随便丢弃、毁坏,或者劝人再把资料给更多的人看,这本是好事,但要考虑到常人的接受能力,还要注意措辞和语气,否则可能会适得其反。

    最近我听常人反映,有的传单中劝诫的内容给人一种印象:传单看完后不能扔,要给别人看,否则会遭恶报。结果对有的人产生负面影响,有的对此不能接受,有的甚至接到传单后反而不敢看。当然这可能是世人没有正确理解造成的,但我们也应注意这个问题,劝诫的话可加或不加;如果要加些劝诫的话,最好不要用生硬、命令或肯定的话,语气中也要体现出大法弟子的善和为别人着想。比如同样的意思,我们可以写成:“真象福音 请君珍惜 传赠亲友 功德无量”。这比:“丢弃损毁 要遭恶报”更容易让人接受,也不会引起反感。另外,我们也不要对世人期望或要求过高,只要他们能看、能接受也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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