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4/91416p.html |
长春大法弟子杨光遭酷刑逼供 目前被劫持在吉林监狱“裸体区” |
【明慧网2004年12月14日】长春大法弟子杨光,50多岁,因坚定修炼而被非法判重刑。在长春市公安局七处,遭恶警严刑逼供。恶警们对他施用各种酷刑和毒打,当时右腿被打折,根本不能活动,后股骨头坏死。杨光当时是被恶警们抬进吉林监狱的,后被关押在吉林监狱老残监区。杨光现右腿残疾,脚趾溃烂、变形,目前已完全失去生活自理能力。50多岁的人,看上去像老人,头发花白,瘦弱不堪。 杨光被关在吉林监狱的“裸体区”,下身常年被禁止穿裤子,赤身裸体。由于下身瘫痪,为了大小便方便,犯人给他“特制”了一个类似残疾人用的轮椅一样的简易的小车。小车四周是用铁管焊成的,周围是木板,臀部坐的地方是一个脸盆大小的圆洞,下面是四个小轮。每当杨光大小便时,犯人就推着这个特制的小车,把他送到厕所里自己方便,就没人管了。因车的四周围都是木板,杨光的手根本够不着臀部,所以每次大便后,也不能擦,终年生活在充满异味、肮脏无比的屎尿之中。他和监狱的精神病犯人、被打残的刑事犯人、生活失去自理能力的犯人,在冬冷夏热、终年不见阳光的裸体区内度日如年。生活条件极其艰苦,睡觉的地方不足60厘米,伙食极差,菜里根本没有油。洗澡时,把他扔到水房,用水管子猛冲全身,用带钉子的托布擦身,还美其名曰“美容洗澡”,一年四季都是如此。 我们不能再眼睁睁的看着我们的亲人受迫害了,望见到消息的大法弟子,发正念解体迫害长春市大法弟子杨光的另外空间的邪恶因素。同时请有条件的同修和被关押的大法弟子家属,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去有关部门(省司法厅、吉林省监狱管理局、省人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纪检委、市人大、市检察院、市、区政法委、市公安局和各派出所、看守所)要回我们无罪的亲人。 在此正告吉林省司法厅、吉林省监狱管理局、吉林监狱及一切参与迫害的有关人员,立即停止你们天理不容的犯罪行为,马上无条件释放杨光! 请全世界正义之士关注此事,并利用一切方式积极帮助营救这些无辜的好人。 吉林省司法厅:0431-2750233 2750217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12/27/55999p.html) |
成文:2004年12月13日 发稿:2004年12月14日 更新:2004年12月14日 15:35: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