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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农民被县610歹徒残酷迫害的经过 |
【明慧网2004年12月14日】我今年58岁,未炼功之前是一个全身是病的病汉,大小六种病磨得我生不如死。99年5月份喜得大法。经过学法炼功,在一年时间内身上的病都没了。这是伟大慈悲的师父给了我第二次生命,让我重获新生。感谢师父的佛恩,无法用言语表达。 99年7月,江泽民发动了全国上下对法轮功残酷的迫害,大法遭到极端的破坏,师父受到邪恶的诽谤诬蔑。鉴于此种情况,我于2000年4月7日独自一人去北京,要为大法师父说句公道话。由于初次来北京,人地两生,身上的钱也用完了,我就在火车站出口炼功,因下火车出站的人很多,我想通过炼功看有外地功友带我去信访局或天安门。哪知第一套功法没炼完就被车站保安抓到派出所,他们问我是哪里人,我没说。后来他们从我身上搜到了一张麻城站的火车票,他们查到我是湖北黄冈地区人,马上打电话到黄冈驻京招待所来辆车把我拉去了。 在招待所他们问我是哪个县市的人,我没说,四五个人打我,把我的口鼻打得放血不止,我还是不说。结果这几个坏人走了,又来了两个四五十岁的人做圈套让我说出了真地址湖北省红安县。于是就打电话到红安驻北京办事处,一个姓姚的恶警将我铐起来吊在厕所的水管子上,坐站不得的七天七夜没睡觉。时常有个坏人总是打我问我炼不炼。第八天红安县永河派出所来两人把我押回县公安局,卢早林马上叫永河派出所抄我的家,把身份证和其它一些东西拿去了。下午把我送到火连畈看守所非法拘留迫害15天,又送县第一看守所非法迫害10天后又送三里岗拘留所非法洗脑18天后放回,还勒索生活费一百元钱。 第二次,遭受绑架迫害是2000年8月8日。因610邪恶之徒和和一虎派出所的坏人相互勾结做圈套,叫一所的女恶警穿便衣以修鞋为名来找我(我以修鞋补破为生),她说自己有颈椎病要炼法轮功,听说炼法轮功能治病。我说光炼功治不了病,要学法看书再炼功才能好病。她又向我要书看。过了两天我把《转法轮》手抄本一套共四本给了她。八月八日我被绑架到派出所,我就认出那个女恶警,才知道中了她们的诡计。他们将我身上的钥匙拿去抄我的家,抄走一些大法书和一些资料,还有单放机等。 当天晚上八点钟开始,六人分三班连续审我打我,问我书及资料的来源。我没说。她们象虎狼一样向我扑来拳打脚踢。手打痛了,脱下他们的皮鞋在我的头上脸上到处乱抽。之后两人一班,一人审问一人打,另外专人拿根电棍电我全身各个部位,电池用完了换新电池继续电我,电棍电得我痛得满地滚,滚到谁面前就是一脚,我被象踢球似的踢来踢去,邪恶之徒一直折磨我到十二点才罢手。那天晚上我也是舍了老命承受着这非人的迫害。 8月9日我被送到三里岗拘留所,恶警强行要我跪在地上一个多小时,痛得我汗水直流。8月10日下午恶警强行把我拉到外面晒一下午太阳。最后卢早林问我在监号里炼功没有,我说我是炼功人当然要炼。就在他们下班后,卢早林叫他的司机小朱用细铜丝把我的两个拇指和两个手腕反捆起来,铜丝捆進肉里几分深,并将我关在一个拘留犯人的监号里。开始的时候我忍痛背诵《洪吟》,后来痛得我不能背了,突然眼睛一黑我痛得昏倒了,当我醒来后他们假惺惺的说是他们把我救活的。 8月11日,我被送到火连畈第二次非法拘留迫害十五天后,又被送到三里岗迫害。他们事先把我侄媳妇(常人)抓来,要她劝我放弃修炼,如果做不了我的工作就不放她回家。当时她家里正要刨花生,侄孙子又要上学,我侄子又不在家,孩子无人照料,我侄媳妇急得哭起来,就这样被非法拘禁三天才让她回家。最后邪恶之徒将我转到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280多天,以至我奄奄一息才放我回家。 第三次被抓是2001年11月12日晚上,我散发真象资料被县公安局刑侦的恶警发现。我被带到公安局先是刑侦的恶警一顿毒打,身上不到二十元钱也被他们搜去了。后来他们又把我交给卢早林、徐盛、程敬浩三个魔头继续毒打我。卢早林又带着一所的罗红星和司机小朱第三次抄了我的家。准备借给别人的480元钱也被他们抄去了。再后来我被交给永河派出所一个姓李一个姓梅的恶警审问我,要我交代资料的来源和其它问题,我坚决不配合,他们就用警棍拼命的打我,打得我全身到处是伤,还用椅子脚使劲的压我的脚趾,脚趾都被压扁变形了。两条腿被打得肿的穿不上裤子。就在这天晚上我一直被迫害到十二点钟,再又用手铐铐在墙上的铁杠子上,姓梅的恶警上到我的手腕上往下踩手铐,铐子的齿牙钉進肉里钻心的疼痛,真让人痛不欲生。 13日上午十点钟,我被送到看守所第三次非法关押迫害。在看守所里我两次绝食抗议迫害,一次持续七天,一次持续九天。后来我被非法判劳教一年送武汉狮子山劳教所继续遭受迫害。在那里受尽了非人的折磨,精神和肉体都受到极大的伤害。具体迫害行为有:罚蹲、罚站、面壁;犯人打,包夹打,不准睡觉,超负荷的长时间劳动;播放诽谤师父、大法的电视录像强迫观看,如不配合将受到更残酷的手段迫害。 我从劳教所放回后,写了揭露县610邪恶之徒非法迫害我的罪行。事后被他们知道了又要抓我去迫害,幸亏有好心人给我送信,让我避免了邪恶之徒的又一次抓捕。从2003年3月3日起,我离家出走了,过着流离失所的生活,至今有家不能归。 |
成文:2004年12月13日 发稿:2004年12月14日 更新:2004年12月14日 15:3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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