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2月11日】我叫曲淑范,女,44岁。下面是自99年720以来,五年中兰州市龚家湾洗脑班(法制教育中心)、兰州市平安台劳教所、榆中劳教所、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派出所、兰州炭素有限责任公司610 等对我的迫害事实。1999年10月28日我去北京证实法,回来后被厂610戴铐关押在厂保卫处两天一夜。
2000年7月22日上午,我去北京天安门广场喊“法轮大法好”被恶警掐脖子,踢腿骨,押到北京平谷县看守所后,即遭提审。由于我不报地址、姓名,并给他们讲大法真象,遭到恶警疯狂暴打,我仍不配合。于是它们就上来扒我的衣服,要象当年日本鬼子一样轮奸,由于人心重,怕遭侮辱,说出了地址。
2000年7月23日,由本厂610李兴巨、毕可香(女)、刘××戴铐押回当地红古区拘留所,非法关押15天。15天内我每天被拘留所内的吸毒犯人摧残,当天晚上就被踢腰(肾部)70多脚,每天除了踢腰外,拽头发,打嘴巴,全身没有一块好地方,恶人们说:在我没到拘留所之前(吸毒犯张丽证实)上边领导就指示等曲××一到这里,叫我们往死里打。所以恶人们就每天肆无忌惮的打我,并每天不准洗脸、刷牙,剥夺了我的一切权利。
回家后单位书记通知我被开除厂籍一年,工资停发,每月给168.40元钱。我仍坚持修炼。由于我不转化,工厂不允许上班,一年后,厂下发文件说我和其他同修已全部转化,让我去上班。当我看到文件后,我坚决否认对我的陷害,拒绝上班,抗议610的可耻行为,要求恶人们更改文件,否则我坚决不上班,就这样我一直没上班,生活费从此停发。
本厂610五年中把我三次送进拘留所、三次洗脑班、一次劳教所,在精神上、肉体上给我造成极大痛苦,毒打、野蛮灌食、24小时包夹、不许睡觉、强制洗脑,等等。在我被查出有严重的心脏病和肾炎劳教所拒收的情况下,仍利用手段把我强行送进劳教所。在劳教所遭毒打、强制洗脑、面壁站、体罚、奴役。劳教期满,厂610又一次直接把我再次送进洗脑班继续迫害。对不转化的学员长期吊着,对绝食抗议的,往嘴里灌大粪等,对邪悟归正的,加倍摧残,恶人们自编的一本洗脑书,内容全部是诽谤大法的。编辑是韵玉成(司法局局长),副主编剡永生,其他参与人员:张沁、周红卫、祁瑞军(书记)、王志刚(主任)、崔黎东(主任)还有其他一些人参与整理:刘晓峰、刘涛、李浩、张培珍、王亚峰、周琴。
2002年8月13日,同修到我家,被红古公安分局、海石湾派出所数十名警察围困10天。在这10天当中,恶察们不断骚扰,按门铃、砸门,利用邪悟者于吉江拿喇叭叫我的名字叫我出来,扬言:不出来就搭云梯砸玻璃,电钻钻门,并将对门等邻居赶走,恶人们住进去,电话线截断,前后全是警车,每天几十名警察、便衣守候,并对围观的群众造谣说法轮功要放火点煤气,跳楼自杀,在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
我丈夫用照相机把恶警砸坏的防盗门拍下来,被恶警抓走。我们学法、发正念,并打开客厅窗户对着每天过往行人高喊法轮大法好,停止迫害法轮功,做好人无罪,每当这时,警察就给我们录像,一群众说,你们这是往大造声势啊,人家不就是炼法轮功吗?你们这是干啥呢?恶人心虚,灰溜溜的走了。每当我们喊大法好时,都有众多群众倾听,还有的竖大拇指支持我们。我们六人每天每人只吃一碗稀饭或面条,其它什么都没有。
恶人榜
兰州炭素有限责任公司610:周相久、李兴巨、吴建华、何玉芳、唐占卿
红古区海石湾派出所:所长:李凌
兰州市平安台劳教所:谷艳玲、王玉英,教导员:敬雪峰
兰州市榆中劳教所:樊晓红、刘生、代丽娟
兰州市龚家湾法制中心(洗脑班):剡永生、刘晓峰、祁瑞军、(李彬、郑春验已回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