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1/90420p.html |
湖北武汉市新洲区610刘俊顺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实 |
【明慧网2004年12月1日】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610办公室头目刘俊顺上任以来,不遗余力的打压法轮功学员,大批的法轮功学员遭到残酷迫害。在他的指使和纵容下,凤凰镇法轮功学员郭春生被活活打死。这笔血债,刘俊顺难辞其咎。 近两年来,刘俊顺伙同周英杰等人多次非法抓捕大法学员,用尽种种卑劣手段,非法拘留、劳教、强制洗脑,使很多大法学员及其家人精神、肉体、经济上承受巨大痛苦。有的法轮功学员在走亲戚时被抓;有的在家聊天时被抓;有的在上班时被抓;有的在地里干活时被抓;有的在清除诬蔑法轮功标语时被抓;有的在讲法轮功被迫害的真象时被抓;有的为法轮功学员说句真话时被抓。 2004年,刘俊顺迫害法轮功达到不可理喻的程度,春季在各乡镇、中小学举办诬陷大法和创始人的“画展”;8月份在全区到处张贴、书写、悬挂诬陷大法的横幅和标语;9月份通过新洲区广播电视台播放诬陷大法和创始人的电视节目,让各中小学学生填写反对大法的表格,观看诬陷大法和创始人的影片,编写教唱诬蔑法轮功及其创始人的歌曲。甚至大量印制“新洲区反×教教育专刊”的报纸在全区各地散发,还排演诬陷大法的节目,以达到欺骗民众,毒害众生的目地。 610办公室是1999年6月10日由江泽民下令成立的类似中央文革、凌驾于各党政机构、甚至宪法之上的非法机构。刘俊顺等人以上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第35条、第36条、第37条、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社、游行的自由,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公民对任何国有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的权利……。实属执法犯法。 刘俊顺 手机:13098862823 宅电:86925760 |
成文:2004年11月30日 发稿:2004年12月01日 更新:2004年12月01日 01:4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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