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1月4日】陕西汉中市大法弟子姚景民,在61岁时以超过劳教年龄被非法劳教,在陕西省枣子河劳教所四中队遭受严重迫害,2003年12月被迫害致死。姚景民,陕西省汉中市勉县的中国第九冶金工业公司退休职工,2001年4月的法。得法后,他坚持修炼,坚信大法、坚信师父,学法、炼功、从未间断过。
2003年2月10日(正月初十),姚景民因发真象资料被及恶警从家中绑架,关押县看守所,经常遭受恶警吊铐毒打,身体遭到严重伤害。2003年9月14日转押到陕西枣子河劳教所,被非法劳教2年半。
姚景民此时已有61岁,已经超过劳教年龄,但枣子河劳教所还是将他留下,并把他分到邪恶的四中队進行两次隔离迫害,恶警指使西安吸毒人员张宏伟等人对他进行残酷的折磨。两个多月的隔离迫害使姚景民全身浮肿严重,脸部已严重变形,生活不能自理,不能走路,有时昏迷不醒。
2003年12月劳教所通知他的亲属将他接回勉县家中,一周后去世。老人的两个儿子在外地打工、上学,单位与当地公安曾封锁消息,并威胁亲友不准告知他人。
参与迫害大法弟子姚景民直接责任人:
陕西枣子河劳教所生活中队:
指导员 冯喜尧
队长 刘致琪
副指导员 张伟龙
干警 王永华 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