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1月30日】2004年11月20日,我由女婿陪伴去山东省第二劳教所看望我那因修炼法轮大法被非法关押已18个月之久的儿子。因见儿子心切,我连早饭都没吃就上了路,下午一点钟就到了劳教所。途中,被扒手割破了口袋,偷走了我归途的仅有的一点路费。来到劳教所接待室,我等了约半个多小时,出来了一个人,别人称呼大队长。见面后,什么话也不谈,张口问我对法轮功的态度,我实事求是的说:我炼功强身健体,不炼功,我就有病,我刚说完,他把脸一反说:你走吧,这里有制度,不让见。说完他转身進屋关上了门。
因我那么长时间没见到儿子,来趟不容易,我想,我一定要见到儿子,于是,一会儿,我想拉开门進去要求他让我见儿子一面,谁知,这里的工作人员阻止我开门,并且拉着我向门外拖我。这时我的心脏剧烈的疼痛,我赶快就地坐下,嗓子干的似冒烟,我向身边的那位女警察要口水喝,也被她无情的拒绝了。而且又打电话叫来了几个警察,抓住我的手和脚硬是把我抬到了院子里。
那天天气比较冷,我在院子里冻的难受,想到屋里暖和一下,被他们阻止了,一会儿叫来了一辆三轮车,把我拖上了车,拉到了大门外,又冻了一个多小时。我爬起来走到了大门内坐着不走,坐了又一个多小时,他们又来赶我走,并且说:这是法律。我质问他们,这是哪条法律?杀人犯还允许让家属探望,我的儿子修法轮大法做好人,没做任何伤天害理的坏事,凭什么不让看?这不公平,也不合法,他们无话可说。
到了5点多钟了,天已黑了下来,女婿焦急了,怕我在这里冻着得病,我说:他们不让见人是不合法的,我一定要见到儿子。天完全黑了下来,我冻的已全身发僵,至此,他们才让我见到了儿子。
见到儿子,我止不住的出声哭了起来,一边哭着,一边向儿子诉说着儿子被抓后家中的境况:因我身体不好,土地无人管理,今年的小麦因没人及时收割,全都烂在了地里,家里的院墙也被雨冲倒无人管。我每到冬天就爱犯病,无人照顾,我强烈要求把我无罪的儿子立即释放回家,让我们母子团圆。我大声的哭诉,引来了不少围观的群众,这时,劳教所的警察们怕群众知道真象,赶快把我儿子拉走了,同时,把我也拉到了车上,送到了公路上,他们就走了。
我的劳教所一行,使我看到了那些警察的无良知,无道德。根本就不讲法律的真切的行为,也看清了那些打着文明旗号的劳教所的邪恶的嘴脸。我向苍天告诉这些不公平,我向我的父母乡亲们呼吁:伸出您那正义的双手,帮助我要回我的儿子和千千万万为了坚持真理而至今仍被非法关押的中国大陆的大法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