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7/90142p.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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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勃利县法轮功学员在看守所遭酷刑图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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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11月27日】黑龙江省勃利县看守所所有的酷刑,都是为了配合精神迫害及勒索钱财,以图让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写下出卖良知和灵魂的所谓“三书”(保证书、决裂书、揭批书)。七台河市勃利县大四站镇中学教师刘新和勃利县长兴林场大法弟子和平分别于2001年和2002年被当地恶警迫害致死。据不完全统计,勃利县法轮功学员被勒索金额至少670,841元。 和平因坚持修炼法轮功于99年11月12日被长兴林场派出所非法抓捕,在看守所期间管教指使犯人毒打,掐喉咙,直到昏死过去才罢手。在 2000年12月份,在原公安局局长史立着和原政保科科长孙成义的指使下,为提高所谓的转化率邀功请赏,看守所管教陈世春伙同狱中犯人对和平进行疯狂迫害,强行将和平脱光衣服脆在砖头上,用小白龙(塑料管)狠毒地抽打,一边打一边大骂不止,直打得和平全身发紫昏死过去,才肯罢休。和平就这样被连续折磨21天。 五千年文明孕育出的中华大地,今天竟容不下一批愿意真诚的按照“真善忍”返本归真、提升自己道德境界的好公民。下面是勃利县法轮功学员在看守所遭受的酷刑图示。 刨锛大拐也叫安电门: 束缚椅: 飞: 洗澡: 砍咽喉: 开飞机: 扣地环上支棍: 手铐脚镣惩站:持续三天不让吃饭喝水睡觉,一直站着,手铐卡时间长出血水,脚后跟疼得不敢落地,时间越长越痛苦。 手铐脚镣惩站: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12/15/55619p.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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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2004年11月26日 发稿:2004年11月27日 更新:2004年11月27日 17:28: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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