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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金昌市大法弟子被绑架折磨的案例


【明慧网2004年11月26日】甘肃金昌市绑架折磨大法弟子。以下是一些案例。

1、 高吉银 男 33岁 家住金昌市8号区(黑风口)中心街53号

王玉红 女31岁 高吉银之妻
高贤德 男5岁 高吉银、王玉红的孩子

2004年10月15日晚,金昌市金川区公安分局、金川路派出所一群恶警闯入二人经营的小店,对小店非法搜查,当时大法弟子高吉银正骑自行车刚回到店中,还没来得及从车上下来,就被恶警一把扯住头发从车上拽下,恶警蜂拥而上一阵拳打脚踢后,将其用绳子捆绑,其妻大喊“快来看,警察又抓好人了!”立即被恶警扯住头发并将其扭住动弹不得,屋里床上躺着孩子(高贤德)吓得惊恐万分,缩成一团,孩子的爷爷奶奶及其他亲人均不在金昌,恶警毫无人性的不管孩子的死活,强行将二人带走非法关押在金昌市看守所。小贤德成了“父母双全”的孤儿。

2、刘桂花 女 50多岁

2004年 10月15日晚上在功友家被金昌市国家安全局、金昌市金川公安分局、滨河路派出所20多人非法绑架,当晚在金川公安分局双手被铐在暖气上一晚上,第二天上午9点多去抄家,家里没人,恶警用搜去的钥匙开门没有开开,就用大锤砸开了门,开始抄家,接着刘桂花被强行送到金昌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3、郭群英 女 40多岁

2004年 10月15日晚9:10分金昌市国家安全局、金昌市金川公安分局、滨河路派出所20多人,其中有两名干部,骗说是查暖气的,先闯进10多人,而后又不断打电话叫来了几个,当时家里有郭群英、刘桂花和郭群英的小儿子。刘桂花为保护师父法像被它们毒打,当晚郭群英被绑架到滨河路派出所,整个晚上一只手铐到暖气上,一只手铐到排椅上,呈一字形,第二天下午4点左右被强行送到金昌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20号下午2点第一次提审,两人把郭群英带到公安分局二楼办公室,用卑鄙的手段诱惑郭群英,说:“给你办取保候审,马上让你家人领走。”它们的目地就是要让郭群英说出金昌学员的全部情况,郭群英回答说:“你们再也不用提了,我什么也不知道。”它们气急败坏,强行逼郭群英跪下,给郭群英戴双手铐,郭群英不断发正念请师父加持,硬挣着不戴,一个手铐坏了,它们更是狗急跳墙,李叙和(音)、陶XX费了很大劲才戴上一个,另一个郭群英还是不戴,它们就把郭群英的头往墙上撞,想给郭群英上背铐没有铐上,就把双手铐在身后,约两个小时后,郭群英半身发抖,手发软,王XX、陶XX借机抓住郭群英的手在笔录上按了手印,它们说:“你做好准备吧!你不说,我们有的是办法,我们已经安排好了换班整你。”随后它们又拿来一盘绳子,说:“手铐戴不上,就用绳子,还有啤酒瓶上劲,用上五个看你说不说。”27个小时一直戴着手铐,恶警轮换着进来骂郭群英,对她进行人格上的侮辱,郭群英就对它们一直讲真象,发正念,就这样持续了五天五夜,最后它们开了个会,不知说了些啥,于是把郭群英又强行送到金昌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第二次提审郭群英首先揭露了它们强制郭群英按手印的卑鄙手段,并声明强制她按的手印作废,它们审讯后马上又变了一种手段,韩局长把郭群英往墙上撞,她昏迷倒地后,隐隐约约感觉5个人韩局长、李叙和、王XX 、陶XX、刘XX ,其中一个人把一只手吊起来,其余四人将另一只手扭开,强行用她的手在笔录上按了手印,郭群英完全清醒后,又声明强按的手印作废,它们还说:“电影《白毛女》中恶霸黄世仁的手段就是给你们用的,就是让你们在法庭上无法翻供。”这就是它们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实。


迫害单位的电话(区号0935)
金昌市国家安全局值班室8234532
金川区公安分局
局长8213993 政委8213345 副局长8224294 、8237773办公室8213480
纪委8237772政工科8213521 法制科8237774 装备科8315760
政保科8315759禁毒科8224441预审科8213161消防科8311915
治安支队8213631 经济侦查大队8315761 联防办公室8212557
巡警大队8212001、8212276
刑警大队
大队长8212784 教导员8215014 一中队8236471二中队8236472
三中队8236473四中队8236474直属中队8236470
滨河路派出所8213431
金川路派出所8827169、8827151、8827161、8827172
相关单位电话
金昌市看守所(电话0935-8213748)
所长:王万喜 副所长:胡XX 政委:张XX
管教:大李股长、小李股长、陈股长、郝股长、冯股长等
曾经参与非法重判大法弟子的单位和人员名单
甘肃省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院长:8213515 副院长8213486 、8213467 政治处8213500、8213863
办公室8213792 经济庭8213046 执行庭8215248 告申庭8212393
民事庭8213640刑一庭8213749刑二庭8213434行政庭8213915
值班室8213237 传真室8212386
审判长:史莉 代理审判员:刘维亮、张洪勇 书记员:陈晓菊
对金昌市邪恶之徒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实,无论时日长短,我们将追查到底,并将其送上法庭。

成文:2004年11月25日  发稿:2004年11月26日  更新:2004年11月25日 22:5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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