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1月21日】湖南省衡阳市法轮大法学员陈远梅2001年被恶警投入衡阳市戒毒拘留所摧残,身心受伤害。被释放后,于2002年6月含冤离开人世。陈远梅,女,50多岁,家住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茶山坳镇黄洲村四组。修炼前全身水肿,不能下农田干活。得法后,身体得到极大改善:水肿不见了,能下地干活。2000年6月依法进京上访,遭遣送回当地后被当地派出所非法拘留15天,并被勒索2000元人民币。2001年1月19日深夜,在家遭原郊区分局、茶山派出所恶警非法绑架,关押于衡阳市戒毒拘留所。在狱中受尽折磨,于2001年3月下旬放回。身心受到伤害,于2002年6月离开人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