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1月20日】龙瑞云,女,52岁,湖南省祁东县太和堂镇丁岭村大法弟子。2004年10月15日早上,在“良村”村发真象传单时,被当地不明真相的群众举报,当天被太和堂镇派出所非法抓捕,送入祁东县公安局政保股,遭到恶警们的毒打,脸都被他们打破了,口内缝了四针,现被非法关押于祁东县看守所。湖南省祁东县清水塘大法弟子罗光中等到毗邻地区邵阳散发真象资料被恶人发现后,被绑架关押在邵阳某地(请知情者补充)。
湖南省祁东县白地市镇东方红村大法弟子邹凤连,于10月30号上午在街上贴真象标语被恶人发现绑架关押在祁东县看守所。当时恶人抢走了她刚从邮电局取回的一千元人民币(其丈夫从外地寄回来的)。
湖南省祁东县步云桥镇大法弟子邓冬梅在广州市证实大法,贴真象不干胶标语时被恶警发现后,绑架关押在广州市海珠区看守所。丈夫接到通知去看她,看守所警察却说:“人不知道送哪里去了。” 邓冬梅现在下落不明。
湖南省祁东县大法弟子谭福生、谭江元、谭金云、邓荣禄、邓红华、曹翠云等六人在邵东县散资料、拉横幅证实大法时,被恶警发现后绑架转送到祁东县看守所迫害,并分别被非法判刑三年、四年多不等。他们不服判决,先后提起了上诉。祁东县法院于10月29日在一间秘密的小房子里偷偷开庭审判,他们没有通知其家属或其他人参加。他们不敢公开,也从来没有公开过一次,每次都是在这里秘密审判的。
张先兆,湖南省祁东县过水坪镇俄井村大法弟子,一年内四次被抓,两次正念闯出牢笼。11月6日晚在祁东县双桥镇学校散发真象传单时被教师举报,由双桥镇派出所绑架,第二天即送往长沙新开铺劳教所。
建议湖南省大法弟子加强正念,相互协作,有时间的同修整点发正念,清除湖南省另外空间操纵恶人破坏大法的一切邪恶,直至灭尽。
* 祁东县恶人迫害大法弟子情况:
1、打死1人:管朝生,男99年進京上访被恶警打死。
2、迫害致死1人:肖亚芳,女,从监狱中释放回家后医治无效死亡。
3、非法劳教23人:匡宗尧、匡华、匡代杰、匡森、肖爱民、肖刚华、肖绿云、谭江元、谭美英、谭翠秀、谭旺俫、罗孝显、张选寿、张知府、张先兆、李言秀、石金华、管明连、王冬梅、谢金元、曹翠云、张艳贵、周建平。
4、非法判刑13人:张选寿、谭邦炎、肖远文、邓朝罡、邓荣禄、谭金云、蒋平田、罗林、邓红华、曹翠云、谭江元、谭福生、刘继顺。
5、流离失所5人:管月秀、陈国秀、谭江元、谭福生、张先兆。
6、非法罚款30万元左右
*祁东县步云桥镇一名大法弟子自述所受的迫害
我是湖南省祁东县步云桥镇大法弟子。2001年12月19日晚12点钟,步云桥镇派出所所长邹爱民带领本所干警和一些实习生分坐两辆警车,在离我家200米处把车停下,然后悄悄步行到我家,将我家前后门包围,发现我在家后,迅速破门而入,黑暗中他们一人用胳膊夹住我的脖子,一人用双手扭住我的手,把我从床上拖起绑架到派出所里(当时我仅穿一条内裤),然后将我和其他两位先后抓来的大法弟子曾凡村、谭桂元连夜送往祁东县拘留所。
12月21日,政保股人员将我和谭桂元转押于祁东县湘莲宾馆,分两组分别对我俩進行严刑逼供。对我严刑逼供的人员是胡××,王启明、王××、陈有纯等人。
胡××说:“你的事实已调查清楚,就等你来对号入座。” 我否认他们所说的,胡便一把抓住我的头发使劲往地上按,并用皮鞋狠狠踢我,拳打脚踢一阵后又逼我承认,不承认,他们又是一顿毒打,就这样,整整折磨了我一个上午。
午餐后他们继续审问,我不配合,他们又是抓我头发、逼迫我跪下。恶警王启明在我背后用脚后跟使劲踹了我两脚,发出阵阵砰砰声,我立刻感到天昏地暗。胡××则从窗台上拿出一根二尺多长、二寸厚的方木棒,双手握住举起,凶神恶煞似的意欲打我的脚踝骨。因房间摆了三张床,空间窄小,不便于他动手,胡××将木棒扬了几下打不下去,就径直打在我的背上,打得我疼痛难忍。我几次想用手去摸被打处,但自己还是强忍住了。我坚信师父,一声不响。他们打了一会儿,打累了,没办法了,就逼我跪在地上,双手平伸,臀、腰伸直。而胡××则半躺在床上监视着我,如果我姿势稍有变化,他随手就是一棒。就这样我又被折磨了一个下午。
晚上,换了贺峥嵘来。贺峥嵘将我的双手从电视桌的两个抽屉洞(两个抽屉已去掉)中伸進去,中间隔着一根直木方,然后用铐子将我铐住。
第二天,他们将我投進看守所,强迫我進行体力劳动:轧莲子、拉单边、穿灯泡、织电网等各种苦活,受尽了种种折磨,这简直是人间地狱。
三个月后宣判我劳教一年半,送到了长沙新开铺农场。
修炼“真、善、忍”做好人却受到如此迫害,而执法犯法者却逍遥法外,这真是天理不容啊!我要申诉,要控告这些作恶者,总有一天他们会因为迫害法轮功站在被告席上,成为历史的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