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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多学员启动诉江案 向安省高院起诉迫害元凶(图)


【明慧网2004年11月16日】(明慧记者馨悦多伦多报导)2004年11月15日,多伦多法轮功学员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向加拿大安大略省高级法院提起一宗起诉江泽民、李岚清、罗干、刘京、王茂林等对迫害法轮功负有主要责任的中国官员,要求二千万加元赔偿金的民事诉讼案。这场法律诉讼控告江等人因原告修炼法轮功功法而对原告犯下了酷刑和残酷迫害的罪行。公诉案的律师凯蒂-肯普腾(Kate Kempton)、张昆仑、林慎立、何立志等六位原告和八家中英文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其中CBC(加拿大广播公司)电视台在当天晚些时候的黄金时间对诉江案新闻发布会和艺术展進行了相当正面的报道,其中介绍了起诉人张昆仑教授遭受的迫害,被营救的过程和他所带来的艺术作品,之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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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与诉江案原告学员举行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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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中英文媒体出席新闻发布会

* “这项诉讼对加拿大的影响几乎是空前的”

公诉案律师凯蒂-肯普腾女士代表六名安省法轮功学员,向安省高院提出申请起诉江泽民(中国前国家主席)、罗干(现任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中央610办公室副主任)、刘京(现任中国公安部副部长)、李岚清(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组长)、王茂林(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小组副组长、原中央610办公室主任)。

律师凯蒂-肯普腾女士在新闻发布会上首先发言,“这项诉讼对加拿大的影响几乎是空前的。这是针对前中国国家元首和共产党头目江泽民以及另外几名党和政府最高官员的诉讼。在江泽民等被告的掌控和非法命令下,原告和在中国的其他法轮功学员经受了系统性群体灭绝暴行。这场恐怖运动今天仍在中国继续着。”

律师指出本案依据的是加拿大普通法,原告法轮功学员起诉被告犯下的罪行构成了故意犯罪:强制关押和非法监禁,人身攻击,非法没收和/或毁坏财产,经济干涉,身心折磨,诽谤,严重精神和情感压力。被告对原告的迫害行为也构成了对基本人权和国际法的严重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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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集会支持诉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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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C在艺术展现场采访张教授

今天的诉江案新闻发布会,引起了多家媒体的普遍关注,CBC电视台、Global电视台、新唐人电视台、明报、大纪元等八家中英文媒体到场采访报道。各个媒体记者提出了很多问题,并在会后直接采访了律师和张昆仑和何立志等起诉人。

* 加拿大首例民事诉江案 ――律师认为起诉法律依据充分

律师肯普腾女士介绍说这个案件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法律根据:因酷刑而产生的普通法民事侵权行为。在此之前,加拿大已经有两个诉江案启动了法律程序,不过这两项法律诉讼都属于刑事诉讼,可能需要加拿大联邦司法部部长的表态,才能進行下一步司法程序。而今天发起的这项民事诉讼不需要司法部长的允准或者参与。安省法庭拥有司法管辖权,有权认定被告的赔偿责任和授予原告赔偿金。

当有记者问到几个被告都在中国,你们考虑将如何進行索赔这些赔偿金时,律师肯回答,“这个案件其实主要不是关于赔偿金的,无论被告赔偿多少钱,也无法弥补他们发起的这场迫害给这些原告们所造成的肉体和精神上的巨大伤害。我们更希望通过这个案件,在司法史上开创一个法律为受迫害者伸张正义的先例,希望通过这个案件也能引起媒体和更多的人对这场仍在继续的残酷迫害的关注。”肯普腾女士说,“这是一场与二战时期的群体灭绝罪行类似的暴行,但却还没有受到来自媒体和社会上的人们的足够关注和重视。如果我们这次胜诉了,这在加拿大的司法史上将是史无前例的,将对加司法系统和社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律师还指出,“作为中共和中国政府的最高官员,被告滥用了他们的职权,强制发起并施行了这场恐怖运动,他们超越法律授予他们的职权,做出了极其违背中国法律和国际法的事情。因此,他们的行为是个人行为,无资格享有国家政府官员在国外被诉时所可能享有的国家豁免权。” 对于中国政府可能施加的压力,律师表示她信任加拿大政府不会理会这样的压力和外来干预。

* 群体灭绝性的迫害造成的伤害延伸到了加拿大

当有记者问道,既然这些酷刑和迫害都发生在加拿大之外的中国大陆,那么安省法院对于此案是否会受理,是否有管辖权呢?律师回答,张昆仑教授在中国因为修炼法轮功被施以酷刑时已经是加拿大公民了,而另外两位起诉人,何立志和林慎立则在被非法逮捕关押前后不久都已经获得了移民加拿大的资格,本案六位原告都不只一次被拘留和折磨,有时是数个月,最长的连续被拘留时间是三年半。

原告在安大略省提起诉讼,因为他们今天全都在这居住,也因为他们在这继续承受着这场迫害和酷刑留下的痛苦和羞辱造成的极端严重的精神、情感和肉体上的伤害。而这些法轮功学员在中国的法院无法通过法律伸张正义,所以他们希望在一个不允许这种滥用职权行为的地方,希望通过加拿大法律得到公正的判决。

律师指出再也不能因为犯罪者在外国政府掌有权力就允许他们逍遥法外了。律师告诉记者,最近在英国被当地法庭接受的比尔-辛普森控告沙特阿拉伯官员对他施以酷刑的案例就证实了原告的立场,即对于那些滥用权力,在其本国折磨和迫害人们的政府官员,在该国之外的法庭可以,并必须让他们承担罪责。现在是在加拿大通过本诉讼案来确认这个道理的时候了。

* 代表全世界的法轮功学员提出的起诉
  
张昆仑教授和何立志代表其他起诉人也在新闻发布会上发言。雕塑家张昆仑教授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江泽民等对法轮功学员施行了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政策。我在中国只是为了遵循真、善、忍的原则修炼法轮功做好人,就被抄家、被非法抓捕、拘留,被判劳教三年。警察对我施行殴打、电击等残酷的肉体折磨。派出所所长张会生公然叫嚣说,‘最高领导江泽民总书记说话了,只要你是法轮功学员,怎么整都没事,整死了拖出去埋了就说是畏罪自杀……’警察对我進行造谣欺骗,特务攻心,骗取假镜头,编造诋毁你的电视、报纸,在中国和全球各地進行欺骗、宣传。这种精神上对我的伤害,远远超过肉体被折磨多少倍,直到现在我仍不愿回顾那段恶梦般的痛心历史。远远超过我这样遭遇的大法弟子千千万万,被折磨致死的也有一千多人,那受谎言宣传毒害的就更不计其数了。我呼吁加拿大的法庭,媒体和一切善良的人帮我讨回公道。”

原中国国家杰出工程设计金奖获得者何立志先生说,“四年前,我仅仅因为给我的朋友发信告诉他们法轮功真象,就被非法拘留,并被判入狱3年半。那是无法描述的恶梦般的1290个日日夜夜。在被关押期间的肉体和精神迫害使我几乎被折磨致死,健康受到严重损害。我高烧达45天,胸口剧烈疼痛,并没有得到治疗。强迫性的劳动导致吐血,肺和肾严重发炎,肺部损伤导致我无法正常呼吸。”

何立志说,“肉体上的伤害可以恢复,可是那种精神上的伤害却是如此持久和深刻,我至今仍然很难从过去痛苦经历的阴影中完全恢复过来。你可能很难相信直到现在我仍然害怕别人叫我的名字,因为在我被关押期间,警察无数次直呼我的名字:每次他们叫我的名字,都是叫我去提审,叫我去接受电击或其它体罚,叫我去做重体力劳动,叫我去强制洗脑,去看诬蔑法轮功的录像片。这一切经历使得至今每次别人叫我名字时,我仍会非常紧张,身体不自觉的发抖,似乎又有什么灾难要降临了。回首在监狱中的经历,我发现那完全是一段黑色的奴隶生活。中国人有句古话讲‘善恶有报是天理’。我们希望这些迫害法轮功的元凶们能够在加拿大法庭上被绳之以法,作为一个加拿大安省居民,我会为此深感自豪的。”

起诉人之一的甘娜女士告诉记者说,“我很高兴代表其他法轮功学员对这些迫害法轮功的罪魁祸首進行法律起诉。我在被关押期间,就经常想,什么时候我能把这些迫害元凶送上法庭呢?我知道很多中国的法轮功学员也有这样的愿望,今天这个愿望终于实现了。”甘娜女士曾经在北京机场的海关工作,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开除工作,并六次被非法逮捕关押。被其单位和警察骗到精神病院進行迫害,并于2001年被非法逮捕关入朝阳区看守所,后被非法判劳教转入北京新安女子劳教所,为了强迫她放弃修炼法轮功,警察对她進行了残酷的肉体和精神折磨。

* 艺术展、征签 呼吁加拿大社会支持诉江

新闻发布会前后,多伦多学员在会场附近举行集体炼功,讲真象和诉江明信片征签活动,让更多加拿大人了解法轮功学员在中国受到的迫害,呼吁停止迫害,惩办元凶。很多人了解真象后,纷纷表示支持,并签名谴责迫害,支持诉江。与此同时,在新闻发布会的酒店对面的多伦多市政府大厅里面在举行“坚忍不屈的精神”艺术展。当CBC记者们听说这个艺术展的消息,特别是听到起诉人之一的张昆仑教授是一名被收入世界华人名人录里的优秀艺术家,他的作品也在艺术展中同时展出时,便特意在新闻发布会后,从酒店赶到了市政府大厅,饶有兴趣的在艺术展处逗留了40多分钟,观看展出的艺术作品,用摄像机仔细拍摄,并单独对张教授做了更详细的采访报道。

今天的活动之后,60多位多伦多学员又将连夜出发,赶到渥太华去参加11月16日在国会山庄前举行的制止迫害,呼吁惩办江等迫害元凶的大型活动。此后,多伦多学员还会与加拿大东西海岸的各地学员一起,举行明信片征签、酷刑展、联名请愿信等多项活动,一起利用加拿大几起诉江案的契机,让加拿大社会更多的人了解真象,共同帮助制止迫害。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11/17/54651p.html)

成文:2004年11月16日  发稿:2004年11月16日  更新:2004年11月18日 00: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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