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1月16日】张剑波,男,97年考入浙江工业大学,读取硕士研究生学位。不幸的是,于98年6月被学校医院诊断患有脑瘤(脑部拍片在医院可查),医生要求尽早动手术、切除脑瘤。因当时天气即将步入炎热的夏天,不利于创口恢复,所以将手术时间推迟到9月份。8月份暑假期间,在亲朋的建议下,他开始练习法轮功,奇迹的是,在9月份回学校复查时,他的脑瘤没了,自此他开始修炼法轮功。99年7月江氏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张剑波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到北京国家信访局上访,被杭州市公安局带回,关押了近10个月后将其非法判刑4年。因监狱的各种强制转化措施,张剑波被迫放弃修炼法轮功,同时被提前半年释放。回家后没几天,就被诊断患有乙肝大三阳,多方医治不见效果,在亲朋的诚恳建议下,他又走入修炼法轮功,不到2个月,乙肝又奇迹般的好了。
张剑波有较高的学历和文化素养,经过牢狱之苦和重病之后,再次选择修炼法轮功,是生命的需要,也是理性的选择。2004年3月他在绍兴出差时,将两张法轮大法的真象光盘送给当地人看,结果被绍兴县公安局跟踪、拘捕,在不明确任何法律条款的情况下被判劳教2年,现关押在浙江省十里坪劳教所。他本人曾绝食抗议5个月之久。他的亲人依法向浙江省公安厅申请行政复议,浙江省公安厅没有正面解释复议申请书上的任何问题,做出维持原判的结论。之后,张剑波亲人又依法向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不给立案,也不肯开立不予受理的裁定书,而是开出一份通知书,進而阻止他的亲人继续上诉。据说他亲人曾到浙江绍兴的人大等相关政府部门反应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不合法操作,但绍兴政府部门都是不答复、不理睬的态度。他的亲人也到浙江省法院、人大等部门反应,收到的也都是回避、找借口推脱之类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