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4年11月15日】我叫隋洪菊,2002年10月16日诸城市公安局、610办公室在没有任何手续下非法把我送往淄博王村劳教所劳教三年。送到劳教所二大队当晚就对我进行迫害,把我弄一间屋里不让坐,不准睡,白天晚上灌输邪恶理论,白天黑夜不停。进劳教所前,在王村监狱医院查体时,一个管教科的人说:你去看看劳教所的环境,非常好,不像你们想象的那样。第三天晚上她经过关押我的窗前,我喊住她说:你说这里如何好,怎么这样折磨人?她却说这都是正常的。
大队长王慧丽踢着我叫站直,还说要好好顺从她们,否则慢慢耗,到了这里由不得你。我绝食七天后,管教科肖科长带一男一女拉我去医院灌食,去的路上他们用劲拽着手铐,致使手铐都卡进肉里。到医院医生一看我两手又青又紫,忙叫给打开手铐,一查体说“今天她不能灌食”。回来后,它们仍继续迫害我,每晚都有值班队长来训斥,恶人房秀珍常常用手指戳我头和胸,不让睡觉,一看我闭眼就一拳,或者猛踢一脚。白天黑夜的整整四十天,我摔倒在地不知多少次,前额及头上碰得都是包。在高压迫害下,我在迷糊中妥协了。但我清醒后马上声明妥协作废,她们就对我更加严厉迫害。我的腿肿得有原来的二倍粗,梆梆硬,脚底象烫熟一样红红的,钻心的痛,还不准吃饭,有时一天给一块咸菜,一个馒头。并且威胁我:你不转也得转,再不转,就上所里禁闭室去试试?戴上手铐脚铐,吃吃电棍,
有一天晚上,我由被“转化”的王秀兰和刘建芬看守,当大队长王慧丽走过时,刘建芬说:大队长,你看隋洪菊的腿肿到大腿根了。王慧丽说:还早呢,肿到心口窝才没命。
2003年夏天恶人又把我弄到楼底下的一个小黑屋里进行迫害,不准我睡觉,干不完活不准吃饭,三个月不让洗澡洗头,上厕所都在屋里。值班队长王文婷特别邪恶,用脚踢我,用拳打我。有一次还让我正直手紧贴腿站立一小时,直到我浑身流汗。
一次开大会点我名,说又要开始轮流给我强行洗脑。他们把我弄进一间屋里,6个队长轮班,天天嚷嚷邪恶理论,说累了就放录音,白天黑夜的不停。看我不听就逼罚站、蹲,提问题不回答就被逼面墙。一次副队长李玲把我在高压下迷糊中写的东西拿来念,被我抢过来撕了,它们让我复原,我说不可能。它们就把我用手铐吊了起来,象钉在十字架上一样,邪恶队长王慧丽、 李其莲、石伟等一边两个用劲往两边拉,把我拉到极限后用两手铐铐住,10天10夜不许吃饭。我小肚子开始痛,小便失禁,心里酸麻特别难受,眼看不行了,她们怕出人命才给我打开一个手铐,并让我写保证,我不写,就继续铐着。由于长期罚站、罚蹲,我腰杆往外凸,两肩骨头突出,到如今还没有消下去,不能干重活,一干重活两大拇指扯着胳膊麻。
王村劳教所是江氏集团设的邪恶黑窝,已犯下滔天大罪,那里还有许许多多像我这样的大法学员遭受迫害。我希望广大善良的人们,能伸出正义之手,一起来反对这场对无辜者的邪恶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