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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万源市张珍华被非法判刑5年 |
【明慧网2004年11月14日】四川省万源市同修张珍华被恶警非法判5年劳教,现已被折磨得身体极度虚弱、皮包骨头,于2004年10月8日被送至简阳监狱至今。 张珍华,女,现年52岁,家住四川省万源市古马儿信联社旁,原万源市草坝茶场退休职工。1997年喜得大法实修,2000年身带数百封上访材料进京向中央机构讲清真象。回万源后,万源市公安局、国安大队、“610”歹徒对她进行不断升级的迫害,并威逼其家人,给其家庭强加本不应该有的巨大魔难 。 2001年11月,张珍华在万源讲真象被恶警通缉,被迫流离失所。后来,据达州市“610” 办公室工作人员张文妮讲,为了抓张珍华,万源市、达州市两地公安局、国安大队、“610”办公室不遗余力,分赴全国各大省市实施抓捕,共耗资竟达30多万元。2002年8月,张珍华行至遂宁市散发真象资料时,被当地恶警发现、跟踪,然后通知万源市公安局国安大队急赴遂宁联合非法抓捕,关进遂宁市灵泉寺看守所。 刚进去时,张珍华便遭恶警一顿暴打,后来恶警又将她两手捆绑悬吊,全身离地,不断用钢鞭、拳头毒打,不准解大、小便,张珍华被非人的折磨整整两天一夜,伤痕累累,被拖回监室竟昏迷数天;但在惨无人道的残酷环境下,张珍华自始至终坚信师父、坚信大法,并从不间断的学法、炼功。在邪恶之徒对她进行不断的强迫转化但未收到任何成效后,恼羞成怒,秘密非法判她5年徒刑。恶警在2004年10月8日将被折磨得身体极度虚弱、皮包骨头的张珍华送至简阳监狱至今。 望海内外同修齐发正念清除邪恶迫害,援救同修张珍华! 迫害张珍华的恶人: |
成文:2004年11月13日 发稿:2004年11月14日 更新:2004年11月14日 09: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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