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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大法弟子高淑琴生前被迫害的事实 |
【明慧网2004年11月13日】大庆大法弟子高淑琴于2004年3月27日中午12时至12时30分左右,被大庆市让胡路区公安分局迫害致死。 高淑琴是大庆市第十二中学教师,1999年“7.20”以前,多次被授予大庆市和大庆石油管理局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称号,连年被大庆石油管理局教育培训中心评为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等称号,是大庆市第十二中学的业务骨干。 1999年7.20以来,仅仅因为高淑琴不放弃追求“真善忍”做好人,而多次被拘留、多次被绑架到洗脑班、四次被抄家、被非法劳教一次,学校还给高淑琴记大过、待岗等处罚。学校还企图截断高淑琴的生活来源,逼迫其放弃做好人的权利。 2000年6月4日,高淑琴因进京为法轮大法说句公道话,被非法拘捕。大庆市第十二中学共去了三个人坐飞机接她,加上来回费用和罚款,共计11,000余元,全部算在了高淑琴头上。 回来后高淑琴被非法劫持到大庆石油管理局举办的洗脑班,高淑琴绝食抗议,五天后被无条件释放,又被非法勒索食宿费2,450元。 这是个历史上最荒诞的时期。由于高淑琴去北京说实话,校方被多次罚款,但这些罚款学校都算在了高淑琴的头上。书记马永维还对高淑琴说:仅仅因为你练法轮功,你已经欠学校四万多块钱了。 自2000年6月高淑琴第一次进京依法上访到她被迫害致死,学校一直不让高淑琴上班,也没有开过一分钱的工资。 而学校《职工工资发放表》上,每个月都有高淑琴的677.9元的工资,累计约有35000元,全部被学校非法侵吞。作为在职优秀教师,高淑琴在经济待遇上什么都没有,下岗职工每月还有200元的生活补贴,正常的待岗人员还有待岗工资。 高淑琴的丈夫李凌也是由于坚信法轮大法做好人而被迫买断工龄下岗,他被非法劳教两次,2003年3月26日被大庆市让区铁路派出所非法绑架,并被非法判刑一年,现在还被非法关押在大庆市龙凤区看守所。高淑琴和李凌的两个孩子一个在西安读研究生,一个在长沙上大学。大庆市让胡路区公安分局不但将高淑琴迫害致死,将李凌判刑,还要以经济手段剥夺他们孩子受教育的权利。 大庆市第十二中学校长张增龙 0459-4667675(办) 0459-6665175(宅) 大庆市市教育局 局长单海峰 6181398,6292828,13359813777 副局长白爱群 4682926, 5983828,13329390106 |
成文:2004年11月12日 发稿:2004年11月13日 更新:2004年11月13日 21:2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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